| 空置率争论尘埃未定“十五条”为何痛下重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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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6年6月14日12:57 人民网房产城建频道 章林晓 |
空置率争论的尘埃尚未散去,“十五条”却已对空置率偏高的房地产企业采取断然措施。人们不禁要问,空置率之争声尤在耳,“十五条”为何对此就要痛下重手?
空置率之争 “重磅文章”打掉局长乌纱帽?
有关空置率,在中国房地产产业界,不久前,展开了一场激烈的争论。这场争论,在一些行家看来,恐怕绝非学术之争,更象是一场活闹剧。
那天,朋友聚会。有一位朋友知道我搞些房地产研究,就对我说:有学者写了一篇抨击国家统计局有关房地产空置率的文章,把国家统计局局长的乌纱帽都打掉了,你说厉害不厉害?听了朋友的话,我感到莫名惊诧,连忙问他这是一篇什么样的文章?
朋友告诉我说,北师大教授董藩就“空置率”写了一篇重磅文章,指出国家统计局的错误,误导中央作出错误的宏观调控决策,导致宏观调控的失败。董藩文章一出,国家统计局局长的乌纱帽就“落地”了。
听了朋友的话,我将已拿到嘴边的酒杯,重新放了下来,赶忙问,董藩教授的空置率,与国家统计局的空置率,有何重大不同?
朋友回答我说,董藩教授说,国外学者计算空置率,是把可用住房和其他商品用房的全部存量作为分母,把一级市场待售、待租的房产作为分子,以此计算出空置率的。
朋友接着说,董藩教授借用国外学者计算空置率的方法,把全国房地产企业的商品房空置面积和商品住宅空置面积,分别除以全国城镇房屋建筑面积和住宅建筑面积,得出结论是这两者的空置率都不足1%。董藩说,商品房空置分摩擦空置(正常空置)和市场空置(因销售困难而形成的空置)两类,因此,他认为1%的空置率说明了商品房处于绝对供不应求的状态,在如此供不应求状态下,房价不断上涨而且有时涨幅很大,就不难理解了。
听了这位朋友的话,我身边一位业内朋友 “扑哧”一声,笑得差点把嘴里的饮料,全都喷到了我的身上。
我对朋友说,你不会喝醉了吧?国外学者计算空置率的方法,与董藩教授计算空置率的方法,是同一个方法吗?前者的分子与分母,与后者的分子与分母,取值相同吗?
朋友立即反驳我道,人家董藩教授可是北师大专门研究房地产的教授、博导、房地产研究中心的主任,而且,听说还是个特严谨、特有社会责任感的学者,他曾说过:“将来如果我说的有80%是错,我是会跳楼的,因为我活着不但对社会没有贡献,反而是祸害”。人家那么大牌的教授,那么有社会责任性,难道会错?
我回答朋友说,肯定是你记错了吧,要不,你再仔细想想,按照你说的,董藩教授与国外学者的算法,真的相同吗?
朋友停杯想了想,顿时语塞,过了半天,才不好意思地对我说,我可真的没有记错,不信,你自己可到董藩的博客上去查。
我自然是十万个不信,一回到家里,我立即上网去查,不料却大吃一惊,竟然发现我朋友并非虚言。在董藩教授的博客上,董藩教授有一个主帖,转贴的是一个记者的文章《房地产指标数据矛盾重重 楼市大众如何判断选择 》,该文章开头是这样写的——
日前,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董藩撰文《国家统计局错不可恕,空置率过高是天大的谬误》指出,国家统计局关于空置率的计算方式和得出的空置率结论有严重错误,随后,国家统计局发表声明,称其从未计算和公布过2005年商品房空置率。3月16日,中组部副部长沈跃跃宣布免去李德水国家统计局局长职务。
(注:据我所知,事实上,那次对国家统计局主要领导同志职务的调整,是一次正常的组织调整。去年年底,中央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年龄的有关规定,做出了国家统计局主要领导同志调整的决定;同时又考虑到首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十分重要,而且接近尾声,由李德水同志继续负责这项工作,会更有利于工作。因此,经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同意,统计局主要领导调整的宣布,延迟安排到了3月16日)
另外,我又看了董藩教授论述空置率的其他文章,我这才知道,董藩教授对空置率的计算,确实如我朋友所说那样的。
董藩教授空置率的这种算法,自然迎来了网友们无数的板砖。其中,我印象最深的,要数这两个问法,一个网友问的是:董教授,你的算式中,分子为何没有包括二手房待租房的面积?另一个网友问的是:董教授,你的算式中,分母也包括了故宫和布达拉宫吧?
那天,我因为另外有事,就没有再看下去,另外,说实在话,即便有时间,我也不想再看下去了。后来,我听朋友说,董藩教授回答网友们的提问时曾说,分母包括故宫和布达拉宫,这没错,因为这是旅游地产,也是应当包括的。
瞎子摸象与猪肉多少钱一斤?
加拿大回来的徐滇庆教授,对国内的此次的“空置率”之争,概括为“瞎子摸大象”。
徐滇庆教授说,“在经济学研究中,空置率定义取决于研究的重点”。他在列举了几篇国外经济学者论文的例子后,说,“经济学者在涉及到住宅空置率的时候都很小心地给出各自的定义。这些定义仅仅适用于他们自己的研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参见徐滇庆教授的《空置率与相关问题透论三部曲(一)——空置率及其警戒线》,《中国房地产报》2006年5月8日)
徐滇庆教授说,“在瞎子摸象的故事里,一群瞎子在没有摸清大象的全貌之前就过早地下了结论。从直觉来看,他们都没错,可是大家的说法大相径庭,肯定得不出一个统一的结论。中国的住宅空置率问题就好比是是这头大象。有人说超过了26%,有人说还不到1%,不好说谁错了,只不过大家采用的空置率定义不一样。”(参见徐滇庆教授的《空置率与相关问题透论三部曲(三)——空置率与端正学风》,《中国房地产报》2006年5月26日)
在徐滇庆教授眼光中,中国房地产界的专家学者和专业人士,在研究空置率方面,无非是一群只摸到“大象”局部,而没有摸到“大象”整体的“瞎子”。
我完全认同徐滇庆教授的说法,“在经济学研究中,空置率定义取决于研究的重点”。但是,我感到吃惊的是,从加拿大回来的徐滇庆教授,出去那么几年后,竟然会如此瞧不起自己出生地的同行来了?
别的不说,至少,就我所接触的房地产界专业人士来说,就拿那些土地估价师来说吧,即便是他们才刚刚入门,才刚刚通过国土资源部组织的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他们也不但超越了“瞎子”的水平,而且,他们也已远远超过了“某些亮眼人”,只会注意观察“大象的全貌”的水准。而对于那些资深的专业人士来说,他们不但对“大象的全貌”了然于胸,而且,对于两只不同“大象”之间的局部差异,如“耳朵”、“身体”、“脖子”等等方面的细小差别,也早能作出科学、合理、恰如其分地比较了。
专业人士们的这种水平,用业内人士最形象的说法,那就是他们都已经学会懂得如何说“猪肉多少钱一斤”了。
打个比方,有一天,一个北京人与一个上海人相遇,北京人说,现在北京的猪肉10元/斤,而上海人说,现在上海的猪肉8元/斤。那么,从这两个人的说法中,是不是可以简单地得出:北京的猪肉比上海的贵,这样一个结论呢?
一般人也许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但只要是真正入了门的土地估价师,肯定说,未必!
因为,北京人说的猪肉,也许是猪肉中“大排”的价格,而上海人说的猪肉,也许是猪肉中“胁条”的价格。而其实,很可能是北京猪肉中“大排”的价格是10元/斤,而“胁条”的价格是6元/斤;而上海猪肉中“胁条”的价格是8元/斤,而“大排”的价格是13元/斤。显然,此时,上海的猪肉不论是“大排”,还是“胁条”,其实都比北京的贵。
在不动产估价师的专业训练中,有一个很重要的估价方法,就是市场比较法,采用市场比较法时,两个案例可以直接相互比较的前提,是必须是“同质”的,如果是不同质的,则必须经过条件修正,达到“同质”后,方可进行比较。
不动产估价师们经过长期这种刻苦训练,所以,在日常生活中,这种思维也会反映出来,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上面那种“猪肉多少钱一斤”的说法。
如果准备考估价师的人,依然习惯于笼统地说,北京的猪肉多少钱一斤,上海的猪肉多少钱一斤,并且就此得出结论,北京的猪肉比上海的贵,或上海的猪肉比北京的贵。那我可以肯定地说,此人一般来讲,是不大可能通过估价师资格考试的。这些年来,我这样的判断,可以已经屡试不爽了。
徐滇庆教授所说的,不同的经济学者,出于其研究的着力点,小心地给出各自不同的空置率定义;这同不动产估价师们懂得如何说“猪肉多少钱一斤”,在本质上其实是一样的。
在这里,我还要更进一步地指出,不同的经济学者,如果其给出各自不同的空置率定义,只是在其一亩三分地里自说自话,那其实并没有取得其最大的意义。而如果借鉴土地估价师们的方法,将这些不同的空置率定义,经过“标准化处理”即“同质处理”后,则完全可以用来比较,那同样的研究结果,意义就会大得多。
国内与国外 空置率究竟可不可以比? 经过上面一节的分析,我们其实已经不难知道,国内与国外,房地产空置率究竟是不是可以比较了。这关键取决于我们所比较的“空置率”,其定义的本质是否一致。
大家知道,供求状态决定价格是否上涨,关键取决于供求双方力量的对比,所以,我们研究价格的涨跌时,关键考察的是供求双方互相冲击和制约的力量。
从空置率的角度,研究房价涨跌,应该说是一个很好的切入角度。但是,如果不顾中国国情,在计算国内空置率时,硬套国外空置率的算法,不要说是分子分母都套错了,即便是一是一,二是二,亦步亦趋地,将分子分母全都套对了,其计算得出的结果,与国外空置率的计算结果,其实也是没有可比性的,更说明不了房价涨跌的原因。
这主要是因为,国外的房地产市场(指多数西方发达国家),是一个成熟的房地产市场。在一个成熟的房地产市场中,一般而言,房屋的租赁市场与房屋的成交市场,从价格角度去看,是统一的,即房租的影子价格与成交房价,差异不会很大。
另外,国外成熟的房地产市场,由于新增房屋供应很少,其成交量,往往主要是存量房的交易,也就是说主要是二手房的交易。
因此,国外学者把房地产市场待售、待租的房产作为分子,把可用住房和其他商品用房的全部存量作为分母,以此计算出的“空置率”,应该是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双方互相冲击和制约”的结果的。
而我国的房地产市场,由于起步不久,并不是一个“成熟的房地产市场”。其不成熟性,主要体现在以下这些方面:
一是我国的存量房种类很多,有商品房,有房改房,有集资房,还有农民住宅等等,这些房屋,有些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有些则有限制。
二是我国正处于城市化进程中,房地产开发尚处于高峰期,新增的房屋供应量很多。因此,房地产市场,成交主要是增量房的交易。
三是由于中国人普遍有购房情结,而无租房习惯。而且,人们结婚购房时,往往还存在着严重的新房情症。在正常情况下,新增房地产的成交价格,往往高于当地房地产市场房租的影子价格。
四是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投资投机盛行,因此,就是在存量房市场中,房租的影子价格与房子的成交价格,实际差异往往很大。 …… 总而言之,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割裂的市场。从空置率的角度,研究房价涨跌时,必须进行分类计算,才会具有实际意义。
因此,采用国外学者计算空置率的方法,即把可用住房和其他商品用房的全部存量作为分母,把房地产市场上待售、待租的房产作为分子,以此计算出房地产市场我国的空置率,来推测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涨跌,是缺乏基本常识的。
当然,这并不是说我国的房地产市场的空置率,不能与国外房地产市场的空置率相比较,而是应该可以比较的,关键是首先要懂得“猪肉多少钱一斤”的说法,其次还要懂得对于不同对象之间的比较,首先得“标准化处理”,也即“同质”处理。
在研究房价涨跌时,“空置率”本质上反映的是“供求双方不均衡程度的一种后果”。如果我们能够从这一本质意义上去把握,那么,我们就会知道,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空置率,如果我们采用了适当的计算方法,那么,计算出来的空置率自然可以与国外学者计算出来的空置率,进行“同质意义”上的比较了。
研究价格涨跌 房地产企业空置率该如何算?
从空置率的角度,研究房价涨跌,空置率的本质意义是什么呢?价格是“由供求双方互相冲击和制约”即“均衡”形成的,而“空置”是“供求双方不均衡的一种结果”,“空置率”反映的是“供求双方不均衡程度的一种后果”。
研究房价涨跌,从空置率的角度,如果,我们真正懂得了空置率的这个本质意义。那么,我们就不难知道,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我国房地产企业空置率的定义,即空置率到底该如何算法,其实经济学常识早就告诉了我们。
经济学常识告诉我们——
产品生产、销售、库存三者之间,具有以下等式关系(不考虑库存的盘盈盘亏因素;对于房屋产品,一般不存在这个因素):
期初库存量+本期生产量=本期销售量+期末库存量
上面这个公式,经过变形,我们可以得到下面这个公式: 如果我们真正懂得了空置率这个概念的本质意义,那么,我们就会知道,上面这个公式,就是从空置率的角度,研究房价涨跌时,计算房地产企业房屋空置率的公式。
“本期生产量+期初库存量”,就是本期的“实际供应量”,“本期销售量”就是本期的“实际需求量”;两者相减,是“实际供应量”与“实际需求量”供求双方“不均衡的一种结果”,即“期末库存量”;“期末库存量”与“本期生产量”之比,反映的是本期“供求双方不均衡程度的一种后果”。
(注:严格意义上说,上面公式“本期销售量”中的“销售量”是广义的,其实应该包含两个方面,即房地产企业通常意义上的“销售量”与房地产企业通常意义上的“出租量”;同理,上面公式中的“期初库存量”,也应包括房地产企业通常意义上的“销售库存”与房地产企业通常意义上的“出租库存”)
努力向前赶 还是回到“茹毛饮血”的时代?
经济控制论,对于警戒线的设定原则解释得很明白,在经济控制论中,将经济变量分为两类:状态变量和控制变量。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空置率”就是房地产企业的状态变量。“空置率”这个状态变量,反映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某个时段(本期)库存的变动状态,是恶化还是好转。
从房地产企业房屋空置率的定义,或者说计算公式,我们可以看出,这个“空置率”同“本期”取值的“时间长短”没有直接关系,但同本期的“期初的库存量”,以及本期的“生产速度”和“销售速度”则有直接关系。
生产、销售、库存,我们之所以要经常建立、观察这些指标,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更好地面向市场,以销定产,并保持合理的产品库存。这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方面。
从管理会计角度来说,“空置率”直接关系到“存货周转率”。而存货周转率的高低,反映的企业各环节工作的好坏,而且对企业的偿债能力及获利能力产生决定性的影响。那么,“空置率”难道还没有设置警戒线的必要吗?经济全球化,竞争国际化,“空置率”难道没有“国际警戒线”?
在此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现代控制理论的发展,国际上一些优秀的企业,如日本的丰田汽车公司和美国戴尔公司开始认为,合理(安全)库存是借口,如果计划做好了,根本用不着合理(安全)库存,他们追求的是“零库存”。 当然,“零库存”并不意味着没有库存,这只是管理学上导向性的概念,不是企业实际操作中的概念,而且,汽车行业、电脑行业与房地产行业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但是,这种先进的管理理念,依然应该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难道,在人家开始追求“零库存”的时代,我们却要反其道而行之,只因为住宅空置是一个市场现象,就没有必要设置“警戒线”了吗?
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人家在努力往前走、拼命往前赶,我们自然不能往回走,回到“茹毛饮血”的时代去!
空置率超警戒线 “十五条”终于痛下重手
今年年初,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发布了《重视房屋潜在过剩的矛盾》报告。
3月31日,建设部对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等40个城市的房地局,规划局,建设局(建委)下发了《关于请提供商品房供应和空置情况有关数据的紧急通知》。
虽然,在一些经济学家眼中,空置率的定义,以及空置率到底有多高,这些争论尚未定论。但是,在决策层中,随着对房地产市场调查的深入,对于空置率过高问题,实际已经取得共识。
5月初,新华社公开报导,在北京楼市表面房屋供不应求,涨价热销后,占待售商品房总面积六成左右的住宅,其实并未卖出。紧接着,其他媒体也纷纷报导,一些房地产热点城市,房屋空置情况也并不容乐观。
显然,我国一些房地产热点城市的房屋空置率已经偏高,有些已经远远超过国际警戒线。
在前面一节,我们已经分析说明,从管理会计角度来说,“空置率”直接关系到“存货周转率”。而存货周转率的高低,反映了企业各环节工作的好坏,而且对企业的偿债能力及获利能力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由于我国房地产融资没有形成风险分摊机制,房地产泡沫风险也即房地产金融风险。一些房地产热点城市远远超过国际警戒线的房屋“空置率”,自然对金融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为确保金融安全,对空置率偏高的房地产企业采取非常措施,确保银行资金率先安全撤出,自然是势在必行。
于是,在九部委调控房地产市场“十五条”意见中,就出现了这样一个前所未有的规定——
对闲置土地和空置商品房较多的开发企业,商业银行要按照审慎经营原则,从严控制展期贷款或任何形式的滚动授信。对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的抵押物。 关键字:空置率,十五条,房地产,统计局,商品房,房价,租房,董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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