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使出“硬招” 追缴24家单位土地出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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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6年6月6日15:12 新华网 黄玫 |
广州房管部门近日使出“硬招”,追缴24家单位的土地出让金。
记者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市土地市场,该局对历年签订的出让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了清查。现查明,广东长城建设总公司、广州世界大观股份有限公司等24家用地单位未在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内缴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构成违约。
据了解,此次追缴的主要是上个世纪90年代遗留的土地问题。尚未缴清费用的土地集中在天河、海珠、越秀、白云等“老八区”的市中心。广州房管部门表示,这些单位必须在6月20日前缴清拖欠的土地出让金。
业内人士透露,此前许多开发商都是拿地后先缴少数出让金就“划地为王”,不续缴费用也赖在土地上不走。但是,土地出让资金“闸口”在逐年收紧,近几年土地出让合同都严格限定用地单位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出让金,否则将收回土地。
目前,开发商的“老赖”行为受到越来越大的压力。2006年1月,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分别向琶洲PZB1501、1301两宗土地受让人发函,一度有“天价地王”之称的琶洲两地块,因地块受让方违约未付清地价款,被解除成交确认书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土地批租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即为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价格,所以也可称之为“地价”。出让金包括土地开发投资费用和使用期内的土地使用费。
关键字:广州,土地出让金,开发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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