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布内容
借鉴上海二手房指数运作五年的发布成功经验,我们将在第一时间通过媒体发布上海房屋租赁指数报告。具体为:每星期一发布上周的房屋租赁价格抽样报告,每月的第二个星期一发布上月的房屋租赁指数报告。
同时,不定期地组织媒体对上海房屋租赁指数专家委员会成员和办公室负责人进行采访报道,扩大租赁指数的社会影响。
二、发布渠道
渠道分为五个层次,力争全面覆盖和房地产相关的媒体。
三、发布时间
每月的第二个星期一上午9时,把上海房屋租赁指数报告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给媒体的新闻采访部门,其次是媒体的专刊报道部门。每周的房屋租赁价格抽样报告则选择相关媒体发布,具体时间商定。
四、关于补充发布制度 必要时,以上海房屋租赁指数办公室发言人名义,就每周抽样报告和每月报告进行阐述。
必要时,以上海房屋租赁指数分析师的名义,补充发布每周抽样报告和每月报告结论的详细分析。
上述发布一般不采取见面会形式,而是通过网络进行。
《房地产时报》新闻部主任 粱志超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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