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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上海立法研究所与媒体联合召开了“群租现象的法律对策研讨会”,参加者有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城建环保委、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消防局、市人口办有关人员,以及多个群租现象严重的小区物业代表和部分专家、职业律师、媒体代表。遗憾的是,多次电话沟通后,与群租现象有关的房地局却没派人出席此次研讨会。
“很多人也来问,我们开这个会是否要马上遏制这个行为。根本不是这么回事情。当时的指导思想就是想引起有关管理部门的重视,然后加强管理,其他的我们也做不到。”接受采访时,立法研究所已经身处“群租立法”的漩涡,无数媒体前来打听立法情况,孙莉萍显得很无奈。
“我们一般把这种开放式的研讨会叫做‘无轨电车’。”上海市立法研究所副秘书长郑辉告诉《新民周刊》,“开放式研讨,和其他部门的工作性质不一样。其他部门领导们就某个问题开个协调会,下一步可能就是落实。我们立法研究所却是对这个现象进行多视角的剖析,找到今后使它规范有序发展的路径。路径,无非就是管理和立法,使其在合理可控的范围内运行。
“无轨电车”,用孙莉萍的话来说,就是“谁也不能估计这个话题的未来”。
定义
研讨会上,三位律师在此前一直关注“群租”的媒体记者邀请下,发出了“地方立法规范群租行为”的建议书。建议书认为,就“群租”而言,投资理财可获经济效益,但电力超负荷使用存在重大隐患,消防、安全、卫生等方面可能发生重大事故,还严重影响了相邻业主的权利。
上海市中联鼎峰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学锋拿出了《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其中第八条对于人均承租进行了面积规定,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0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7平方米。“按照这一规定,群租就违规”。一共12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下一页 关键字:业主,装修,毛坯房,房东,群租,房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