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一办法并没有实际的处罚条款。目前群租较普遍的楼盘面积大多在150平方米左右,分隔入住后除非是极端情况,人均基本超过10平方米。
3位律师其实在建议书的具体内容上也有所分歧,尤其是在如何定义群租上。
上海市跃平律师事务所律师杜跃平认为,“群租是指出租人将房屋分别向两个以上承租人出租,并订有两个以上书面租约或者口头租约,以及承租人及二房东将承租房屋部分或者全部,再转租给两个以上新承租人,并有两个以上书面租约或口头租约。”
“他们提出的群租,只是民间的一种概念。现在包括房地局和我们立法部门,对群租没有一个定义。”郑辉说。
在杜跃平看来,为了规范群租行为,有关部门可以对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进行修改,在第五章“转租”和第六章“租赁关系的终止和变更”之间加一个群租章节,规范群租的出租条件和禁止条件。“另外创建一个关于群租的新条例,这种可能性比较小。”
但上海恒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加锋对群租的定义提出了不同的意见。“有时候一套房子签给一个公司,公司住了一大帮人,这也是群租。不能看签了几份合同,而应该看住了几个人。通常意义上,3室的房子超过6个人,肯定是群租,当然还有个前提,不是以家庭为单位的。”
孙加锋同时表示,《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办法》里要求出租给单位做集体宿舍的房子要分门进出,如果这个规定能施行的话能解决很多问题。“这不是歧视的问题,而是不影响其他人的问题。”
“很多人考虑这个问题,主要是从自住的人出发,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但是作为政府要出台相关政策,同时也要考虑承租人的利益,会不会增加他们的负担等。我认为这项政策开始可能会比较温和,比如完善登记制度,对租客人数进行限制,从不扰民和消防安全等角度加强管理。”孙加锋对政府可能的政策有着自己的理解,“最近一年内出台有关政策加以解决的可能性不大。一共12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下一页 关键字:业主,装修,毛坯房,房东,群租,房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