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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资购房细则初稿:凭证购房 一人或可购多套
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6年8月1日9:3 上海证券报 于兵兵
  作为外资投资中国楼市的最重要的“桥头堡”,上海“限外”细则浮出水面。

  昨天,上海证券报记者从上海外资投资机构获悉,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地方细则,上海方面已有初步说法。可能的方案是:符合条件的境外人士、港澳台人士购房应该符合“一个证件一套房屋”的原则,即只看证件而不论人。

  这一消息出自这家外资机构内部文件,文件名为《上海关于限制外资购房的初稿约定的内容》。相关人士透露,该内容可能是外资机构从上海房地产主管部门得到的关于细则询问的答复。

  一人或可购多套

  7月24日,建设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对境外人士在中国买房进行多项限制。其中一条重要的新政策是:境外人士境内购房时须采取实名制,以政府部门认可的有效证件为凭证,限购自住、自用房。且须满足境内工作、学习超过一年的标准。而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因生活需要,可在境内限购一定面积的自住商品房。

  但是,在此柜架范围内,何为“自住”、有效证件如何界定等问题则需要地方相关部门以细则方式做出进一步解释。北京、上海、深圳等外资购房较多的一线城市的相关细则由此备受市场关注。

  据记者拿到的上海细则初稿解释,香港地区居民有效证件包括回乡证、香港身份证以及香港护照;台湾地区客户的台胞证、台湾身份证明亦算两个证件。“按我们的理解,很可能是每个证件对应一套房。这样一来,政策明显宽松很多。”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

  而北京已于7月21日起执行的是严格的“一人一套房”。其严格性在一案例中有所体现:7月24日,某来自香港的购房者在购买一套高档住宅时遭遇网上签约的拒绝,因为他在北京的第一套购房已有备案记录。

  公证处初审,不追溯

  从细则说明上看,相关决策部门认为,“一证一套房”的制定原则符合未来查询时系统可匹配性。购房人资格的初审将由上海市公证处完成。“可匹配性是指查询系统便于认定,而购房人可能需要从公证处进行证件公证,再由公证处出具相关证明。”市场人士推测。

  另据了解,目前已经初步成型的规定还包括,境外人购房必须拥有居住证(居留证)或者持长期有效签证,并且签证满一年;客户在文件正式颁布前已购房的一概不算,自文件实施之日起所购的房屋才适用新规。

  而上述投资机构的内部材料称,以上限制是否涉及二手房购买、是否涉及非居住用房购买,回复中并未提及。“但估计可能均包括在内。”

  政府咨询意见后还可修改

  业内人士还透露,今天晚上,上海市政府房地产业某政策高参将宴请戴德梁行、摩根士丹利以及荷兰ING银行等沪上知名外资机构及相关中介行业老总,展开恳谈,意在代表政府听证产业声音。市场人士估计,这很可能是限外细则出台的最后环节。一旦新政被大多数市场主体认可,或略做修改后,上海楼市的限外细则即可推出。

  根据记者从二手中介市场的了解,目前上海还未出现外资人士购房遇到新政阻碍的情况。 

关键字:上海市政府,房地产,外资,二手中介,二手房,高档住宅,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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