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2006年7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7%,环比上涨0.5%。
而今年4月始,新一轮房地产宏观调控在节奏、力度上呈渐次加强态势。为何调控声声紧,房价节节高?
巨量资金支持
经济学家徐滇庆从资本流动性的角度给出了一个解答。中国改革20多年来,人均收入的增长很多年都是两位数,而房地产人均居住面积每年的增长率都在3%以下,积累了巨大的势能。
根据徐滇庆的观点,中国目前的资金出路并不多,存钱是负利率,股市形势也不完全让人放心;投资实业,上百种主要商品没有供不应求的;往外走,人民币不可以自由兑换。“大量资金无路可走,必定进入房地产。”徐滇庆说。
“政策空置”助推
房地产市场“长阳无阴”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政策空置。
7月26日,国税总局出台通知,要求自8月1日开始,个人二手房转让时,所得收益须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税,该税率固定为20%。但这个看起来十分刚性的强力措施中另有一条款规定,没有房屋原值凭证的,可以按交易全额的1%-3%计税。结果包括上海在内多个城市纷纷规定,纳税人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的,可以在减去各种合理费用后,按房屋现售价和原值差额征收20%个税,没有房屋原值凭证的,则按交易全额的1%-2%计税。
房地产业定位的误区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正效应已出现被消解的状况。而开发商对此则是心知肚明。”有关专家分析认为,问题出在地方政府对房地产业所作的经济定位上。
据分析,这其中有3大误区。一是强调房价增幅下降、暗中排斥房价下降。
二是将房地产业定为支柱产业。由于房地产业在特定时间、特定空间中的不可持续性,国际上很少有国家将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
三是不少地方仍在迷恋、依赖“土地财政”梦。所谓“经营城市”本质上就是经营土地、经营房地产。
最新观点
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小广
土地出让金应改为物业税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小广认为,现阶段应该注重房地产的社会公共产品性质,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建立土地管理长效机制,70年的土地出让金一次性征收的模式应该改革为物业税。
在日前举行的“新闻中国月度论坛”上,王小广指出,我国经济发展存在着过度依赖房地产业的问题。从国际经验来看,任何发达国家在工业化阶段的初期都没有把房地产业当做支柱产业的例子。他建议,适度压抑房地产的发展应成为常态,政策应当中性偏紧。
他认为,70年的土地出让金一次性征收的模式应该改革为物业税,这样既增加了物业的持有成本,起到打击投资的作用,又使地方财政有了长期稳定的收入。
原国资委宏观经济研究部部长赵晓
中国不应限制外资投资房地产
原国资委宏观经济研究部部长、北京科技大学教授赵晓昨日在首届中国特色商业地产高峰论坛上指出,中国房地产的投资回报率大概在36%左右,是投资其他行业回报率的两倍以上,因此,“限外”应当通过合理的管理,而不应该抑制其投资意愿。
他认为,虽然去年的投资增长达到了30%,但存在着过热的迹象,目前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拉动力还是来自投资,启动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短期内还不能见效。
他还指出,随着外贸顺差的加大,外贸对经济增长拉动模式将会带来更多的弊端。外贸挣到的钱再去买美国国债,考虑到其中的利率成本以及人民币升值的损失,其投资收益近乎为零。
关键字:房地产,投资,国资委,物业税,国家发改委,房价,国税总局,房屋销售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