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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被隔成11间准备群租 居委会制止房东败阵
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6年8月31日9:4 新民晚报 方毓强
  新民晚报曾在8月20日至22日连续3天报道了本市居民小区出现的群租现象,认为它影响了小区居民利益,扰乱了管理秩序。昨天下午,记者接到普陀区地方天园小区居民的电话,反映他们小区最近成功地阻止了一起非法群租的行为。 

  群租现象是当前一个令全市不少小区头疼而又没有招数的难题,他们有什么高招呢?记者走访了该小区。 

  2个人的居委会 

  地方天园小区坐落在东新路上,是五六年前新建的中高档居民住宅区。居委会的办公室很小,只有七八个平方米,整个居委会的正式干部只有2人,一位是党支部书记,一位是计划生育干部。他们都是由小区居民海选出来兼职的。 

  一发现立即行动 

  发生群租现象的是在一幢居民大楼的11楼里。居委会书记李菊垦接居民举报后,立即赶到现场观察,确 

  实发现了异常:原来,这个180平方米住宅,由大房东租给了二房东,二房东擅自用木板分隔出11个小房间,再准备分租出去,每间要住五六个人。这给消防、卫生、安全等各方面都带来了严重隐患和威胁,而小区的环境和楼盘的品质也会大打折扣。于是,李书记与社区民警召集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代表一起登门。 

  蛮横者遇到克星 

  来自福建的二房东态度十分蛮横,阻挠他们进门调查。他扬言:自己就是吃“二房东”这口饭的,已经在上海多个小区都这样做,为什么偏偏这个小区不行呢? 

  此时,民警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他有合法的身份可以进行调查,人们就将住宅内搭建、租赁的情况摸得一清二楚。然后,李书记就约请大房东前来,向他介绍了现在二房东在他住宅内的所作所为,并晓之以理,今后发生火灾、治安等问题,大房东都有连带责任的。 

  联席会议解难题 

  在李书记的主持下,业委会、物业公司与大房东、二房东、房产中介一起开会。会上二房东、房产中介大发脾气,提出种种理由,不愿终止自己的行为,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但是,代表全体业主和居民利益的居委会、业委会据理力争。从“人均租赁面积”到“不可擅自转租”等法规,一条一条地驳回了对方的无理说词。最后也得到了大房东的谅解和合作,二房东和中介败下阵来。小区内第一起群租事件得到了及时遏止。 

  李书记表态:“绝不能让放过这个‘第一’,否则就会有第二,第三!” 

  记者手记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其实这个小区之所以成功遏止群租现象,在于“认真”二字:敢于干预,善于干预。 

  所谓“敢”者,就是以维护全体业主和居民的利益为宗旨,发现苗头,就及时由居委会、派出所牵头,联合业委会、物业公司一起出动,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如果等到变成“见怪不怪”的局面,也许就“法不责众”了。 

  所谓“善”者,就是熟悉应用现有法规,击败非法行为。比如,群租现象与消防、治安、租赁等条例相违背的,派出所、居委会有权检查暂住证、流动人员婚育证明等;另外,二房东的偷税也是国法所不容许的等等。 

  市场经济理应在法制框架内,不能以损害他人利益为前提,更不能以牺牲大多数人利益来换取少数人的牟利。(文/方毓强) 
关键字:群租,小区,二房东,租赁,业委会,物业,房产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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