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性破产通道即将关闭 中国可能迎来破产风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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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6年9月11日12:35 经济观察报 项俊平 |
据湖北省国资委有关人士介绍,自1994年国家开始试点以来,全省共有585个(全口径统计)项目列入了国家计划,核销国有银行、金融机构呆坏账和不良债权总计130.6亿元,妥善安置职工59.73万人,处置利用资产328.31亿元,减少负债352亿元。此次被纳入国家政策性关闭破产行列的7个企业分布在武汉、十堰、咸宁等3个城市,涉及职工总数23260人,可核销国有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呆坏账和不良债权18.94亿元。
按要求,政策性破产的国企破产财产,首先用于安置职工,不足部分由财政“兜底”,职工可享受提前5年退休的优惠政策;对大龄下岗职工、双下岗职工、特困下岗职工采取特殊政策,助其再就业。“而且,企业关闭破产方案需经职代会审议的,职工安置方案未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的,关闭破产所需资金不落实的,不得实施破产关闭。”
据悉,这次上榜的7家,只是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2006)4号文件下达后,湖北踏上政策性关闭破产“末班车”的第一批国企。“到2008年底,湖北省共有31家亏损严重、扭亏无望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将采取非市场化债务清算的方式完成政策性破产。涉及武汉、黄石、十堰等7个市,职工81748人。”
或将引发新一轮破产潮
8月27日,经过12年的起草和审议,《破产法》最终以157票赞成、2票反对、2票弃权的高票表决获全国人大通过,并将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随着这项法律的实施,作为国有企业“最后保护伞”的政策性关闭破产也将于2008年底退出历史舞台。除已列入国务院总体规划的政策性关闭破产2116户国有企业外,其余约10万户国企将失去“特殊照顾”,这就意味着,今后国企只能依据企业破产法,选择市场化的退出机制。一共4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关键字:国务院,国资委,湖北,破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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