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03年10月,浙江华强建设有限公司会同其上海分公司,与沈默房地产有限公司签署《上海沈默花苑二期工程商品住房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该合同约定,浙江华强建设有限公司将承包沈默花苑二期商品住宅房9#-15#房和地下人防车库工程,建筑面积约3.7万平方米,定于2004年12月31日竣工,合同价款约为3764.6万元。浙江华强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二期工程建设期间,沈默房地产有限公司已多次拖欠工程款,根据合同约定,建筑商数次向沈默房地产有限公司催讨工程款,但开发商支付的费用与建筑商已完成的工作量比例悬殊,为保证工程的实施进度,致使建筑商为其垫付部分费用,承担较大的经济损失。
2006年3月17日,浙江华强建设有限公司与沈默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按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核定造价为4069万元,按照原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实际工作量价款的70%,即2848万元,甲方已支付工程款1450万元,尚欠乙方工程款1398万元。”但时至今日,沈默房地产有限公司依然没有给付足够的款项。
关于该案的最新进展,本报将保持关注并及时跟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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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首个因资金链断裂被叫停楼盘
今年4月,位于南汇周浦镇上的沈默荷兰园因欠债未偿,被贷款银行申请资产保全,暂停办理交易手续,成为上海近年来首家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不能按时归还贷款而被房地产交易中心停止交易的楼盘。
沈默荷兰园占地6.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4万平方米,由上海沈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一直自称是“南汇周浦镇第一大盘”。
2005年3月,上海沈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周浦支行贷款5000多万元,以开发沈默荷兰园二期的住宅项目,还款期限为今年3月份。到今年3月,开发商因资金周转不灵,逾期仍无力还款,贷款银行随即申请资产保全。一共3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关键字:银行,贷款,房产,沈默荷兰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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