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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有偿收费增加 工业用地价格分级确定 9/17
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6年9月17日11:50 新京报 蒋彦鑫
    国土部官员表示,以此制约城市扩张;社会保障费不落实不得批地。目前,我国被征地农民补偿标准偏低,而各地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的现象很广泛。9月15日,国土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潘明才表示,我国新增建设用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将提高一倍。
  
  据介绍,从当前地价构成看,土地取得成本(征地补偿安置和拆迁费用)、开发成本(几通一平费用)和政府收益(相关税费和土地纯收益),大体各占1/3,其中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费用明显偏低。而一些城市扩张用地的冲动很强烈。为此,我国将提高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相关税费标准,同时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日前有媒体报道,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在解决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方面作了进一步的规定,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
  
  潘明才说,部分地区千方百计想逃掉缴纳这笔费用。从2005年的实际收缴情况看,全国新增建设用地出让纯收益为763亿元,而中央和地方实际收缴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只有214.5亿元,其中中央部分约为70亿元。
  
  潘明才表示,今后,我国的新增建设用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将提高一倍。
  
  他表示,标准的提高,可以加大城市规模扩张的经济约束。针对一些地方新增建设用地不依法报批,国土部明确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范围,以当地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准。
    
  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分级确定
  
  各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由国土部制定并公布
  
  针对日前国务院规定的我国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9月15日,国土资源部官员表示,国土资源部已着手制定统一的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
  
  9月15日,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问题进行了解释。
  
  地区间存在竞相压低地价招商引资
  
  目前,我国工业用地供应过多、增速过快,一个重要原因是地区之间恶性竞争,采取各种手段竞相压低地价招商引资。国土部数据显示,工矿用地在整个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所占的比例长期持续稳定在43%,高于房地产开发用地及其他各种类型用地。
  
  同时,目前全国仅有1/3的省份制定并公布了协议出让土地的最低价标准,1/3的省正在研究制定过程中,另有1/3的省没有制定标准。尽管有些地方制定并规定了最低价标准,在出让土地的时候,明面上也没有突破最低价标准,但背地里却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和返还,导致事实上企业仍以比较低廉的价格获得土地。
  
  标准借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收费
  
  据介绍,围绕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国土资源部目前已着手制定统一的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这次统一制定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借鉴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和公布办法。
  
  据介绍,国家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并不是全国工业用地一个价格,而是要根据全国土地等级、基准地价水平等综合平衡后分等级确定,要体现国家区域发展政策,由国土资源部统一制定并公布各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


关键字:土地,建设用地,工业用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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