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的土地调控来势之猛,似乎只有令人窒息的飓风可形容。
在频繁的讨论审议后,2006年9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出台,涉及土地利益、政府责权等八项重要的改革内容,宣告我国政府在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上再度进行了重大调整。
随后一周,国土资源部以每天一篇到两篇的超快频率,连发七篇政策解读,督促市场更深刻地了解此轮全面调控的背景与意义,加快落实的步伐。
决心和力度可见一斑。
这一决断很快在市场掀起了巨浪,房价走势愈发迷离,利益分配、权利架构、开发格局开始重新布局,土地二级市场则重新活跃,执法和监控体制有望加强———七大变局端倪渐显。
“玉宇澄清万里埃”似乎在望,那么,就让暴风雨来得更猛料些吧!
严格执法 问责地方政府
“当前,我国已建立了比较严格的土地管理法律制度体系,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仍很突出,法律惩处机制的作用尚未完全体现。针对这种局面,国务院的《通知》第一次明确规定要对政府实行问责制,并就如何加强和完善法律惩处机制提出了十分具体明确的要求。”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负责人在接受国土报采访时这样表述。
据悉,与以往规定相比,此轮土地调控在强化对土地管理行为监督检查和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方面有诸多突破。国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第一次明确规定要对政府实行问责制,并对如何加强和完善法律惩处机制提出十分具体明确的要求。这一突破,意义重大。
一切规定还是要落到实处。两个月前宣布推出的土地督察制也在这一周正式开始运行。国务院任命通知下发,国土部部长孙文盛兼任国家土地总督察,国土部副部长李元兼任国家土地副总督察,国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甘藏春则以专职形式任国家土地副总督察。土地督察局将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两项审批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标准、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一共8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关键字:开发商,国六条,房地产,国土资源部,房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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