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盛鑫假按揭案续:工行称开发商相关资产已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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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6年9月28日10:13 京华时报 |
颇受关注的“中盛鑫假按揭”一案首度得到工行回应。工行北京分行管理层人士昨天对媒体表示,在这桩假按揭贷款案中,工行内部员工虽存在经验不足的问题,但最大的责任方应该在开发商。在经法院判诉后,工行目前已将开发商的相关资产予以冻结,用以弥补银行的坏账损失。
今年7月曝出的“中盛鑫假按揭”一案总涉案金额约为5400万元,包括工行、建行等银行均被卷入此案。2000年至2001年前后,中盛鑫前任总经理张胜在员工不知情的情况下,虚拟员工购房事实,并以此骗取银行贷款,用于公司的资金周转。其间,员工“购房”所需提供的首付和月供均由公司支付。2003年,张胜因挪用、侵占公有资产被抓,原本应支付给银行的月供也就此中断。未得到员工还款的银行随即将购房人送上法庭。
工行北京分行个人信贷管理部老总穆乐华表示,中盛鑫公司采取的做法其实为不法开发商所惯用,手法隐秘不易被银行发现。相比工行总计800亿的房贷总额,此案涉及到的工行贷款金额为2200万,虽然比例不大,却提醒银行在今后的放贷程序中采取更为审慎的做法。
据介绍,为杜绝假按揭事件发生,工行近年来已采取了系列措施,比如取消了原负责审理借款人资信水平的律师中介机构,改由银行亲自审核,以保证购房合同的真实性;将原属于支行的信贷审批权上收到分行层面,建立个贷审批中心;以及和房管部门积极沟通,及时办理抵押登记等。此外,在遴选开发商方面,银行尽量与信誉良好的开发商合作。自2004年以来,工行北京分行已经完全杜绝了假按揭现象。
穆乐华表示,中盛鑫案件的发生也给在购房合同上签名的个人提了醒。个人应增强法律意识,在购房合同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记者陈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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