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高起的房价,使百姓叫苦不迭,同时也抑制了市场上其它消费品的消费,从总体上讲不利于国家宏观经济的发展。
为此,建设部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不断出台一些新的调控政策,试图为发烧的房市退烧,但是效果如何呢?根据权威部门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第二季度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7%,涨幅比第一季度提高0.2个百分点,涨幅趋缓。但部分沿海城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第二季度涨幅仍然较高,其中增长最快的几个城市分别是深圳 14%、呼和浩特12.2%、大连11.7%、福州9.8%、北京9.5%、广州为9.3%。由此可见,房市要退烧尚需时日,并且仍需寻找更加对症而有效的退烧药。
由于住房是兼有生存必需品与投资品两种属性的特殊商品,从各国的经验看都是依靠市场与政府来共同满足居民的住房需要的。目前,国家要求各地政府以提供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并要求开发商提供较大比例的中小户型的住房等方式来满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但是执行中仍存在一定的困难与问题。
首先,廉租房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占压资金数量大且时间长,日后房屋出租又非以营利为目的,开发商建设往往缺乏积极性。
其次,经济适用房的分配比较困难,因为它的分配是以家庭低收入为条件的,但是收入水平从目前来看是一个很难搞清、容易做假的因素,况且收入水平也是一个极易变化的因素。前一时期,各地区经济适用房的分配普遍存在问题。一些投资者甚至购买了多套经济适用房在日后抬价出售,一些房地产公司自留一部分住房以高价卖给不符合购房条件的购买者。总之,分配中存在的这些问题使政府建设经济适用房用于解决低收入者住房的初衷大打折扣。
第三,要求开发商在新建的住宅中以中小户型为主。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消费者购房的总金额,但是对房屋的市场价格影响并不大。开发商为降低交易成本甚至可以在销售时对大户型采取优惠价格,而对小户型等于采取较高的单位售价。
一方面是市场高起的房价使大量居民的住房需要难以满足;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制度下,政府又不能采用干预企业的定价、销售策略等手段直接干预房市,那么除了调整政策规范房地产商的交易行为以外,政府是否还有其它解决居民住房更有效的办法呢?
其实,若能将目前政府支持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变为“低价自住房”,即在距城市中心不太远的地段建设一批不可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低价的、小户型只用于居民自住的房屋,并由政府委托专门机构进行使用与转让管理,这或许在满足支付能力较低的居民住房需求的同时,能起到平抑房地产市场价格的作用。 一共3页 1 2 3 下一页 关键字:租房,保障,经济适用房,低价自住房,房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