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建设部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获悉,近日启动的2007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评选,给开发商设立了新的门槛———有严重拖欠工程款以及重大偷税漏税行为的企业将被取消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的评审资格,同时,2007年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评选将采取新的指标评价体系,并将企业纳税情况作为评选门槛。 中国房地产TOP研究组项目负责人汪勇昨日向记者表示,今年更注重开发商的“德”行,对存在重大违规行为的开发商一律不予入选。同时,今年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的评选细则更为细化,对开发商的销售额、销售面积也有了更为精确的规定,要求开发商连续3年平均销售额3亿元以上,或连续3年平均销售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 汪勇介绍,2007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评选结果将于3月底公布。 据悉,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研究自2004年开展,其研究成果已成为评判我国房地产企业经营实力及行业地位的重要标准,一些银行已将该结果作为选择投资合作伙伴和发放房地产信贷的考虑因素。 2007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研究将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和中国指数研究院4家单位共同开展。 关键字:房地产,企业,建设部,开发商,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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