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 我说楼上的邻居
你们别再这样闹腾了
郭口路一群房客太不像话 惹恼居民招来了官司
郭口路的房子出租后,由于房客生活随意,惹恼了楼下的住户,双方因此闹上法庭。昨天,记者了解到,市北区法院一审判决楼上房东给楼下邻居修缮房屋。
楼下住户汪某在诉状中称,他和被告方苏某是同一栋居民楼的楼上楼下邻居,苏某将房子出租给他人后,因为租住人员混杂,经常深更半夜回来,吵闹声很大,使他和家人常年累月无法入睡。另外,租房人在使用方面也很不讲究,导致房间内多处漏水,使汪某家的天花板、地板和卫生间发霉,电视机也进了水。汪某认为,租房人已经严重干扰了他的正常生活和工作,而在他找到房主解决时,对方也不理不睬,他要求法院判令苏某赔偿和修复他的房屋,赔偿精神损失费,赔礼道歉并保证不再发生类似的情况。
面对汪某的诉讼,苏某表示,他已经将房屋出租,现在是承租人实际占有并使用,因此因承租人原因与他人发生的纠纷,应该由承租人负责。但法院审理认为,尽管苏某将房屋出租给了他人,但仍然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仍对房屋负有管理和修缮的义务。因此判令苏某为汪某修复天花板,而汪某提出的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失等要求则需要汪某向承租人主张。 关键字:出租,房屋,房东,租房,房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