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小时候看到过一幅漫画,说是某商人有一船货到岸,既要抢时间驳货上岸,又不想支付挑夫工钱,于是想出个“考试绝招”:凡合格者,正式录用。那些个没活干的挑夫,个个争先恐后,大汗直淌,不到半天卸完一船货。岂料,随即看到商人贴出个“告示”:统统不合格。
由此想到了房地产代理行业中,屡屡让“挑夫”傻眼的事。前不久外地某房产开发项目发出“招标”,上海不少有头有脸的代理商应“招”而去,点子一个比一个强,应标文本一个比一个厚。述标那天一家家提前赶去,从市场研究报告,到项目定位报告,从策划激市招数,到销售执行韬略,可谓激情四溢。结果,“统统不合格”。不久,又传来信息:招标单位不找策划机构了,自营销售。又不久,只见招标单位将人家“熬”出的点子“乔装打扮”,纷纷出笼。
伴随着房地产的发展,房地产策划业迅速崛起。粥少僧多,“比拼”免不了,策划人被愚弄的事也屡有发生。即使是确定了的策划费,能如数拿到实属不易。这里面有两个因素,一是“策划”本身“不咋地”,总让开发商觉得值不了那么多;二是策划人自己“下跪”,为争得项目代理,互相倾轧,自觉放弃部分策划费,使策划的份量缩水。于是,真假“策划”混杂于市,苦了那些“确有两下子”的真猴王。
“别让策划人下跪”,行业规范是前提。策划人自尊,自爱更是十分重要。策划,是核新创造及核心创新的体现,“竞标”的物化体现是数字,让数字掩盖掉思想,不应是策划人去做的,策划人汗可淌,“挑夫泪”不能流。 关键字:房地产,策划,开发商,代理,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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