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一年里,央行数次调整存贷款利率,并扩大了个人住房贷款的优惠幅度。今天是2007年的第一天,银行开始按照央行2006年8月19日公布的新利率标准执行,客户的月供金额也将随之发生变化。
信用良好者,可享受利率优惠
2006年4月28日,央行上调了贷款利率;8月19日,央行再次将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5.85%提高到6.12%,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由6.39%上调至6.84%。与此同时,央行也扩大了商业贷款的优惠幅度,个人商业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由基准利率的0.9倍扩大为0.85倍。据介绍,加息后,对于2006年8月19日以后办理按揭贷款的客户,办手续时银行已按照新利率执行;而在此之前办理房贷的老客户,新利率则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利率和优惠幅度两方面均作调整之后,市民每月的还贷金额也会出现不同的变化。尤其是贷款的优惠幅度,因与还款者的信用记录等相关,受到不少市民的关心。对此,本地的交行、光大等银行均称,对于原执行利率为基准利率0.9倍的个人房贷户,在2007年元旦调息时,其还本付息正常、无逾期还款记录,或因非恶意原因连续逾期还款两期(含)以内的,2007年起都可享受按基准利率0.85倍的优惠。农行、招行的条件更为宽松。农行称,连续逾期还款不超过三次的,即可享受优惠;招行则表示,房贷客户均可享受国家的房贷利率优惠政策。不过,多数银行也表示,对于购买第二套住房、高档商业楼盘、商铺、别墅等的房贷客户,很可能不能享受利率优惠。而对于恶意逾期还款的“不良客户”,多家银行表示将执行基准利率,以示惩罚;与此同时,银行的房贷逾期罚息也同步调整,多数银行将房贷(商贷)逾期罚息上调为:在贷款执行利率水平上加收30%至50%。业内人士提醒,市民今起去银行还房贷“月供”时,最好先询问银行工作人员,还款额度是否有增减,以及时足额还款,避免造成罚息,并且影响到个人信用记录。
执行新利率后,月供有增有减
不少市民担心,2006年央行两次上调存款利率,执行新的贷款利率政策后,房贷“月供”是否要增加不少资金?对此,银行人士表示,由于加息的同时,调低了房贷利率优惠幅度,因此,不同贷款人由于贷款时间等方面的差异,执行新利率之后的“月供”变化也不一样。 一共3页 1 2 3 下一页 关键字:央行,存贷款利率,信用,还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