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用电电价不是每度5毛5吗?为什么我却要每度电交1元钱?”面对高额的电费通知单,在华山镇高墙王村租房住的刘小姐叫苦不迭。
刘小姐向记者反映,2006年9月她在高墙王小区租了一套房子。向高墙王村委会交电费的时候,她吃惊地发现,自己的电费是按每度1元钱收的。她去村委会咨询,工作人员称:“这是村里的规定,租房的人就得交这个钱。”没办法,刘小姐只能忍受着高额的电费,但她觉得这笔钱出得实在冤枉。她向记者出示了上两个月的电费收据。记者看到,2006年12月她的用电量是245度,单价1元,共交245元;而2007年1月的电费竟有306元之多。
1月19日,记者同刘小姐一起到村委会财务室,当被问到为什么刘小姐要交高额电费时,工作人员称,小区现在没有正规物业管理,刘小姐是租房户,没有缴纳卫生、治安、设施维护等相关费用,所以村委会对租房户收取高价电费,多收的钱用来开展上述工作。他表示,小区已建成七八年了,一直就是这样规定的,并且刘小姐的电费还不是最多的。说着他给记者看了一些租房户的交费记录。记者发现,这些租房户每月的电费大多在300元以上,最多的甚至有六七百元。
刘小姐又问,比起正常的价格,她几乎每月都要多交100多元,这笔钱用在卫生、治安工作上是不是太多?“我们这里不归供电局管,物价局的人也来查过很多次了,但他们也没什么办法,要是承担不起,就只能尽量少用电了。”这位工作人员最后说。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济南市物价局。物价局的工作人员介绍,现在济南市已经实现了城乡电网同价,普通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是0.5469元,任何人不得以各种理由私自提高电价。居民对电价有疑问,可以打12358价格投诉热线进行举报。 关键字:物价,电费,通知,租房,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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