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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潮地板"培育"蘑菇 装潢公司赔偿消费者3000元
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7年1月23日13:44 房地产时报 黄志雄
  装潢公司在客户家里“培育”出了蘑菇。经松江区消保委调解,装潢公司上门修复了装修缺陷,并一次性赔偿消费者3000元。

  张女士于2005年上半年购买了位于闵行区莘朱路上的一套75平方米的两房一厅。同年6月份,她委托松江区上海佳尚建筑装潢有限公司进行全包装修,2006年元旦后,她举家迁入了新居。不料,半年后,张女士在打扫地板时,惊奇地发现地板上长出了一只乳白色小蘑菇,与菜场出售的蘑菇基本一致。之后看到这块地板上出现虫蛀,张女士猜测这地板铺设有问题,担心虫蛀逐渐向四周蔓延,于是向佳尚建筑装潢有限公司反映,同时考虑到还要解决其他一些装潢问题,她向松江区消保委反映,请求调解处理,并提出赔偿8000元。

  区消保委出面调解后,装潢公司立即上门修理,当场撬开出现蛀虫的地板,这才发现地板下的地搁栅表面已经变成灰白粉状,初步分析是地搁栅未经过处理,泛潮所致,铺在上面的地板出现虫蛀,经喷洒杀虫剂,调换了部分地板,才制止了装修缺陷的蔓延。经调解,装潢公司同意给予张女士一次性补偿3000元。

  松江区消保委认为,按照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做、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装潢公司在铺设地板时,所使用的地搁栅质量有缺陷,造成严重虫蛀,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装潢公司应该为此付出一定的代价。好在张女士委托的装潢单位不是“马路游击队”,不然,她会遇到找不到责任人、无人承担修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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