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建设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要求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必须设立专用存款账户。这份《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建立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制度,规避由中介公司委托保管房产交易资金,可能产生的挪用交易资金、房款转移风险较大等问题。那么杭州情况如何?
据了解,早在2003年,杭州的银行已取代中介公司,代理客户房产交易资金的监管。2003年的杭房局[2003]46号《杭州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代理房款监管的通知》就明确规定:房地产中介机构在房地产买卖代理业务中不得直接收取或变相收取房屋买卖当事人的交易房款;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采取在银行设立中介公司保证金账户、客户活期存折监管账户或其他形式的监管账户的方式,实行专款专用,中介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挪用。
“如果由不法中介代收客户交易房款,是很恐怖的。”豪世沃德副总经理伊君见证了杭州二手房市场发展,他介绍说:“以前注册一个小中介公司只要5万-10万元,而他们手头上却监管着上千万的客户交易款,这是非常没有安全感的。”据了解,买方的购房款划入代理中介账户委托保管,买卖双方完成产权转移后,卖方才可以拿到买方先前支付的购房款,这个过程一般是一两个月,其间实际上这些资金是躺在中介公司内,在交易未完成期间中介公司可以动脑筋“钱生钱”,“这些钱相当于公司稳定的‘流动资金’,有些公司利用来回倒,炒股票、房产的都有,只要有房产交易,中介公司就会有新的资金补充进来。”
建立银行资金监管账户,可以规避中介公司挪用或转移交易资金的风险。“现在中介公司房产交易时,房款必须打到银行保证金账户上,这个账户受银行监管,这笔资金相当于被冻结了,只有在完成经纪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后,交易资金才会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划转给卖方,在此过程中,中介公司碰不到这笔钱。”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杭州中介公司房产交易普遍的流程是,客户双方签定转让合同,同时签定资金监管协议,买方按合同约定时间打钱入银行监管账户,完成该合同约定后,中介公司开具付款通知书给银行,客户按合同约定拿房款。
当然,即使在如此严密的紧箍下,仍有意外事件发生。两年前,杭州曾发生在银行资金账户监管下,仍有不法中介公司卷款200万元逃逸的事例。“一些不法个人通过伪造证明冒充客户等手段骗取房款,房产交易资金安全还须各个环节严密把关。”某中介公司老总坦言,政策执行中的各种细节问题都要考虑到,以免被不良居心者钻空子。 关键字:杭州,中介,交易,银行,房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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