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怀好意的房客租借了房东的房,却以伪造资料将房东的房挂牌出售,骗取他人钱款,近日,无业人员金凯浪被南汇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罚金1.5万元。
2005年6月,现年43岁的刑满释放刚两年的无业人员金凯浪,请人伪造了“周国军”的身份证,化名“周国军”走进了南汇一家房地产咨询部,佯装要租房,声称只要地段、房型满意,租金高一点没有关系。
通过咨询部人员介绍,顺利地租借了位于南汇区惠南镇某居民小区黄先生所有的一套房屋,后在租房过程中,借口了解到房东身份及该房屋的产权资料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了房东黄先生的身份证和该房屋产权证资料,假冒房屋主人,以“房东”身份将该房屋在当地一家房地产经纪事务所挂牌出售,并与购房者滕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骗得滕先生的购房订金3万元。 关键字:房客,购房,房地产,身份证,租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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