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已按照《上海市存量房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实行网上签订经纪委托合同,并通过网上操作系统为交易当事人网上签订交易合同,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自1月1日起不再受理手工交易合同。
截至1月21日,共有2247家房地产经纪机构、3176家房地产经纪分支机构和10795名房地产经纪人通过了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的网上资格认证,具备了网上操作资格。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备案的经纪委托合同64943份,累计上网发布的房源信息34304套(一套房屋多家委托的,网上只发布首家备案的经纪机构联系电话),通过网上操作系统签订的房地产交易合同10632套。预计经过一段时期运行,本市二手房房源供应信息将与一手房一样实现全覆盖。
此举有利于提高本市二手房交易的安全度。在交易合同签约环节,房屋权属的免费查询作为签约前的必经流程,在交易当事人对房屋权属状况作确认后再进入签约阶段;交易合同确认后,双方当事人输入合同密码进行保护,防止他人擅自变更合同内容;签约后至当事人约定向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地产登记申请手续前,网上操作系统禁止网上再签订交易合同,在技术上防止“一房两卖”情况的发生。
此举有利于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业务开展。经纪机构可以通过网上操作系统查询接受委托房源的真实性、获取相关权属状况的信息以及房屋交易变动信息。同时,对首家备案房源的经纪机构,网上操作系统提供了免费信息发布平台。前期已经上网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已经感受到网上发布平台的效率,很多客户是通过网上平台获得房源信息成交的。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开通了“962269”特服电话,经纪机构操作中遇到的业务、技术等问题都可以拨打电话得到解决,交易当事人也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网上操作的相关事项。同时,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专门成立了业务监管部,通过后台的业务监控,监测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执行《办法》的情况,对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市房地资源局将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存量房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备案的管理。对违反《办法》规定,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其网上操作资格,有关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将出台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房源信息必须注明网上备案号的具体操作规定;对成交周期异常的,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调查核实后方可进入网上操作系统;将建立、健全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诚信档案,进一步探索推进资金监管制度,加强对二手房市场的监测和监管。 关键字:房地产,经纪,交易,上网,二手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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