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地制度改革循序推进 土地不会实行私有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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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7年1月31日8:59 新华社 |
1月3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介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昨日表示,中国不存在土地私有化的可能。 陈锡文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讲到实行土地私有化,我想在中国目前看不到这个前景。” 他表示,中国的土地所有制制度,是中国宪法所规定的。 “中国的土地制度不存在私有制的问题”,陈锡文说。 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试点 须严格审批并非农田 陈锡文说,目前中国一些省份已经开始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试点。他指出,允许进入建设市场的集体用地是原来已经审批同意的集体建设用地,而并不是农田。中国于去年颁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通知》明确,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陈锡文强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关键在于政府的管理工作能否跟上去。 征地制度改革正循序渐进 省级政府负审批重责 陈锡文表示,目前中国土地征地制度改革正在继续推进。他说,根据新调整的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政策,土地审批的责任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加给了省级政府。如果超出指标占用土地的话,省级政府将承担更大的责任。 他表示,中国的征地制度改革,将从当前实际情况出发,在已经出台的政策上循序渐进地推进。 土地征占引发农民上访 三措施解决问题 陈锡文昨日还透露,在当前引起农民上访的主要问题是土地征占、村级财务和环境污染。其中,土地问题所占的比重较高。国家对此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从2004年底国务院制定的28号文件中就已经明确,在征用农民土地的过程中,政府要提高补偿标准。要对失地农民给予就业培训和服务。要把失地农民纳入当地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三项工作正在逐步落实。 二是过去由于很多土地是为了招商引资而征用的,特别是为了让工业企业投资,很多地方压低地价,甚至零地价,这个文件明确提出工业用地必须实行“招拍挂”制度,不允许低地价。 三是强调各级政府和各级政府的干部要转变发展观念,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是简单地追求GDP的增长。比如说现在特别强调各地在经济增长中要加强对节能、减排指标的考核。 关键字:土地,政府,市场,国务院,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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