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澄清买家三大误会·彻底认清抵押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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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7年1月5日9:35 网文 |
买家对抵押房有三大误区:
■误区一:抵押房越多,发展商财务越有问题,这房子越不能碰。
银行在贷款给发展商之前,必须对发展商的资质进行详细审查,如果银行认为发展商的资质好,信贷诚信度高,银行可以批出更大一批贷款,否则,银行批出的贷款额度会小一些。
■误区二:所有抵押房的抵押涂销手续都是一样的。
在建工程抵押房和现楼抵押房的涂销手续是有细微差别的,在建工程抵押房的解押,需要发展商先还一笔钱给银行,赎回契约,发展商才能去房管局办理抵押涂销手续。但往往在建工程的抵押是整栋抵押、整层抵押或几层一起抵押。由于解押手续非常烦琐,银行一般不接受单独解押某一套房子,他们更希望能一次性解押或整批房子一起解押,因此,业主要小心某些发展商在一定期限内办妥抵押涂销手续的诺言。至于现楼抵押,是以套为单位进行抵押的,售卖方则可以比较方便地解押。
■误区三:抵押房不能销售
政府有关部门没有明文规定发展商不得售卖抵押房,发展商出售抵押房的条件是:
1、银行出具委托出售证明书;2、发展商不隐瞒抵押房事实。
另外,若买家看中那套房子刚好是抵押房,衡量购买与否的标准是,首先要从多方面了解发展商的资质和诚信度,一般品牌好的大型发展商,只要在《认购书》上将解押和付款时间写得更具体一些,而且发展商没有刻意隐瞒事实,一般都可以进行买卖。
关键字:抵押,购房,开发商,买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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