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政策是上海市政府根据具体情况推出的一项面向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措施,该政策是在2006年12月举行的“上海市扩大廉租住房范围试点工作会议”上宣布的。浦东新区南码头街道、潍坊街道和卢湾区两个街道率先开展试点,目前廉租房受理工作已全面启动。
所谓廉租房,即政府以较低的租金将开发的房产出租给城镇居民中的低收入者,让他们获得应有的保障性住房。上海目前廉租房制度主要采用两种形式,即实物配租(政府拿出房子低价租给居民),租金配租(按照困难家庭另外租房所需要租金的不足给予一定量的资金补贴)。
目前两个区的试点工作大致分四个步骤。
即由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先分区分片开展“地毯式”摸底调查。根据上海制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350元同时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对区域内的申报家庭进行“划线”,凡符合条件的均纳入试点范围。
第二是接受申报和咨询。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均可到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报名并领取统一表格,该表格由市民政局统一制作。申报居民必须按照要求真实和认真地填写表格,填写后上交受理中心。
第三是受理中心对填写表格家庭进行逐个核实,并剔除不符合标准的居民家庭。据说,目前受理中心对于低收入家庭居民的住房情况完全能了解清楚,但对于他们的收入情况难以全部掌握。特别是居民的“隐性收入”和缴交“五金”的情况,目前受理中心还无法核实清楚。
第四是对核实以后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名单到里弄进行公示,时间定为15天。公示后可正式确定低收入家庭名单。第五,“入围”家庭同廉租办签订正式“配租”协议,最后一一给予落实。目前由于廉租房房源紧张,绝大多数实行租金补贴。如果予以“实物配租”的话,对象主要是四类,即劳模、烈属、优抚和重残家庭。浦东根据自身情况,再增加一个“无房户”对象。对于其他许多特殊情况,要根据每个家庭具体实际一一给以甄别。 关键字:廉租房,房地产,房价,租赁,浦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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