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一周多的 “按兵不动”后,沪上银行将陆续亮相二套房贷的实施细则。
华夏银行上海分行个人业务部副总经理徐业东告诉记者,已经接到总行的房贷细则,分行将按照总行的细则实施。据他介绍,华夏银行的二套房贷界定以个人为单位,二套房贷按基准利率1.1倍执行。以央行个人征信系统的查询结果为标准,此前贷款已经结清的,仍可给予首套房贷的优惠待遇。对于有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再贷款购房的,也将被视为“二套房贷”。
据了解,沪上另一家股份制银行也接到了总行的相关实施细则,只待分行行长 “拍板”实施。该行的二套房贷认定,也有望以个人为单位来界定。但该行在二套房贷的另一些认定细节上,与华夏银行的做法存在差异。此外,多家银行表示,最快在本月中旬出台实施细则,已暂停的房贷申请可按新政策恢复办理。
对于建设银行董事长郭树清有关“二套房贷认定以‘户’为单位”的说法,建行上海分行相关人士称,具体要看分行的实施。据悉,建行总行并不打算对实施标准“一刀切”,允许各地分行结合当地情况作适当调整。
记者还了解到,多家银行将对二套以上房贷进一步提高贷款门槛。监管部门要求,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具体提高幅度由商业银行根据贷款风险管理相关原则自主确定。某银行人士表示,第三套或第三套以上房贷的发放肯定更加严格,在一些银行甚至可能拿不到贷款。
据透露,华夏银行的房贷细则规定,第三套及以上房贷,每增加一套,首付比例至少再增加5%,最低利率也再上浮至少2%。 关键字:银行,房贷,商业,贷款,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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