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 房产金融
多家银行"第二套房"不考虑公积金贷款
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7年10月17日8:42 青年报
  央行和银监会上月底规定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首付比不得低于四成。新政并未提及公积金贷款,因此有银行理解为,新政主要针对商业性房贷。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每家银行对公积金贷款的处理却不尽相同。 

  中行等不考虑公积金贷款 

  记者上午在中行、交行、光大、深发展等银行采访时了解到,在认定“第二套房”时,银行不把公积金贷款考虑在内。 

  由于央行和银监会上月底下发的通知规定中并未提及公积金贷款,因此有银行理解新政主要是针对商业性房贷,因此银行可不把公积金贷款纳入参考项,对资金相对充裕的大银行而言,若是出于扩张业务的考虑,完全可以对相关借款人执行相对优惠的条件。 

  另据报道,上周末,央行、银监会召集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会上,监管部门为“第二套房”的认定定下三大基调,其中,公积金贷款不列入第二套房参考项便是其中之一。 

  也有银行考虑公积金贷款 

  上午,记者以客户身份咨询中国工商银行房贷受理机构得知,该行在对“第二套住房”进行界定时,是考虑公积金贷款的,即第一套若贷了公积金,第二套在工行再贷款,就要提高首付和利率。此外,华夏银行也认定:公积金贷款视同贷款,只要有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再贷款购房,则要执行“首付不少于40%,利率不低于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的房贷新规。 

  如果第一套住房选择商贷第二套公积金贷款不提首付。 

  记者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现行政策,贷款人需在第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才可以申请第二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因此不存在用公积金贷两套房子的问题。如果是购买第一套房选择商贷,第二套房选择公积金贷款,则首付比例不需提高。
关键字:银行,房贷,公积金,管理,房地产
>>相关新闻
·"第二套房"新政执行不难 须防银行暗打折扣
·"以房养老"拟推出 业内人士认为实行不易
·第二套房贷50万 20年将多付11.6万利息
·多家银行表示:"第二套房"按户认定仍有难度
·购房者预期二套房难贷申请量明显下降
·光大推房贷细则 优惠利率仅针对首套房
·沪上银行房贷新政"欲推还休"
·获银监会批准 外资行人民币房贷又添两家
·监管层确定"二套房"三基调 银行细则只紧不松
·建行二套房贷以“户”为单位
>>摘自“青年报”的资讯
·沪上银行房贷新政"欲推还休"
·中山公园站年底"双通道"换乘
·佘山将建中国首座地下五星酒店
·上海各银行第二套房认定有区别
·招行房贷新政:首付利率均随房子套数大幅增长
新闻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