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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租赁合同可随时解除
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7年10月22日14:34 房地产时报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关键字:租赁,合同,租房,出租,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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