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10月12日在税务总局前三季度税收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正在积极稳妥地进行物业税出台前的准备工作。尽管国税总局负责人表示物业税的开征尚无明确的时间表,但是物业税的征收已经成为不可避免的事。业内人士认为,物业税征收有助于抑制投资性购房,但是目前尚不具备征收条件。
10省市空转试点
据国家税务总局新闻负责人马方明表示,物业税征收尚无明确的时间表。目前物业税还处于空转试点阶段,现在物业税空转的省市已达到10个。
按照统一部署,物业税在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河南、安徽、福建、大连10个省市进行房地产空转试点。
据了解,今年“两会”期间,提交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财政预算报告草案中,也提及要“研究开征物业税的实施方案”。9月中旬,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北京召开了房地产模拟评税扩大试点动员和培训会议。
据了解,第一批试点省市两年来在不断完善与丰富相关数据和测算结果。模拟试点的数据、工作程序都是真实的。模拟的时候也在讨论是按房屋的评估原值征收还是按比例征收。原则就是要找到老百姓能够接受的税基、税率、税负。
征收条件尚不成熟
尽管物业税的空转模拟已经在两年前展开,但实际征收的条件尚不成熟,目前正在进行物业税出台前的准备工作。同时政策制定者对于税率、税基、征收对象等问题还未取得一致,以及产权的梳理、评估中介市场的整顿、全国房源普查工作也未全面展开,物业税开征还需要准备时间。一共3页 1 2 3 下一页 关键字:物业税,投资购房,征收条件,空转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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