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报监时,应向受监管理机构书面说明,可以委托相关中介机构按照《导则》参与住宅套内质量验收,并在竣工备案前完成。市建设交通委会同市房地资源局制定了《上海市住宅工程套内质量验收评价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明文规定了第三方验房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导则》要求:建设单位在执行《导则》时应注意作好相关配套工作。在住宅销售合同中载明执行《导则》的情况,建设单位是项目公司的,其主要投资人应当与业主就住宅质量是否达到《导则》要求签订保证合同。这就从制度上保证了住宅质量达标的硬性规定,也表明了本市建设和房地部门推进本市住宅工程套内质量验收工作的决心和力度。 市建设交通委员会与市房地资源局在联合印发的《导则》通知中要求:相关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要积极推进《导则》的实施。市安质监督总站应当积极指导和推进建设参与各方执行《导则》,提高竣工备案的工作效率,对执行《导则》的建设项目在售房合同中未说明的,应当及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由其向社会公布。相关行业协会应积极研究措施,鼓励建设参与各方在各类评估活动中执行《导则》。 关键字:服务,质量,住宅,中介,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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