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和银监会在9月28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现在上海各家银行是否已经开始施行新的房贷政策了呢?
深发展第一个出台了实施细则并从即日起执行。细则规定:在9月27日央行、银监会发布《通知》之前,已经申请该行房贷但还没有签约的客户,均按照“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招商银行也已从10月1日起开始实行央行颁布的新房贷政策。招行总行依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明确了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不低于四成,执行利率为同期基准利率的1.1倍;不仅如此,如果是购买第三套房,首付升至45%,利率升至1.15倍;第四套房首付将升至50%,利率升至1.2倍;并依此类推。
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都否认了关于暂停第二套房贷发放的传闻,表示目前可以接受客户的贷款申请,而具体实施细则仍要等待总行的通知。
东亚、渣打、花旗、汇丰等外资银行表示,不会在第二套房房贷业务上打 “擦边球”,但会适当推出一些优惠来吸引客户办理房贷业务。优惠措施:全部或部分减免贷款手续费、公证人费用、房屋评估费,在央行规定的利率下浮空间内享受优惠待遇等等。
对于“二套房”如何认定这一核心问题,从目前看,沪上银行普遍倾向于以个人为单位而非以家庭为单位认定房产套数;如果原房贷结清,再申请房贷应视为“首套房”贷款。在沪上银行信贷人士看来,为上下班方便,家庭在市区购置一小户型,再在郊区购置一套大户型做周末度假之用,这样的家庭目前在沪上楼市需求中非常普遍,不应被视为“投资者”。
各地动态:
南京两家银行第二套房标准截然不同。中行规定凡是在征信系统中能查到有过房贷记录的,无论是否结清贷款,只要再次贷款,都视作买第二套房,将执行首付4成,利率提高10%。浦发规定只要此前房贷已经还清,现在无论第几次申请房贷,都可以按照目前的购买第一套房优惠政策执行,即首付3成,优质客户利率下浮15%。
杭州多数商业银行对购买第二套房实行新政。首付不低于40%、利率不低于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成为各商业银行对第二套住房放贷的底线,但对于如何认定第二套住房以及第二套以上的住房如何放贷,不少银行在操作上有一定的灵活性。
重庆部分人群买第二套房贷首付提至五成。如果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购房者每月需缴纳的按揭款高于其月收入的一半,重庆部分银行已经开始要求必须首付五成,此外,银行方面还可能进一步根据房贷申请者的收入及其信用情况,决定是否对其同时执行提高房贷利率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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