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自9月1日起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调整以来,新政实施已满两月。昨日,上海市公积金中心贷款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公积金新政实施过程中,近三成申请者满足新政的条件,每户家庭获得了增加的20万元贷款,即从原来的最多每户贷款30万元提升到每户5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市公积金中心政策法规处负责人则表示,自2007年以来,上海市公积金中心每季度都会发布一次分析报告,公积金房贷新政的具体情况,包括贷款户数、贷款金额等的变化会在三季度的分析报告中得到反映,三季度报告将在近日发布。
而据最新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季度运行分析报告》显示,今年二季度个贷发放额与发放户数同时增长,个贷风险控制继续保持良好。二季度个贷发放金额62.73亿元,同比增长2.84%;发放户数3.26万户,同比增长4.68%。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风险控制指标良好,户数逾期率为1.445‰,资金逾期率为0.134‰,均处于较低水平,是同类金融品种中表现最好的优质资产。如果近两月申请家庭户数相比二季度未有明显变化的话,两月来,约有6千多户家庭享受到新政的公积金多贷款。
此前,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自2007年9月1日起,本市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上限做出了调整。其中,对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从以户为单位计算贷款额度,改为以户为基础,配偶(或参贷人)分别计算额度的办法,且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另增加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10万元。也就是说最高一户家庭公积金贷款金额达到50万元。 关键字:公积金,房地产,房贷,规划,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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