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对外发布。
12月1日,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和统计局联合发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正式实施。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严金明教授认为,建设部等9部门发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是我国住房保障政策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重点转向加大力度落实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近一段时间政府房地产调控的种种措施表明,政府对自身的职责有了更明确的认识,以往的房地产调控措施更多的是关注市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等一系列政策的实施将强化政府的住房保障功能,让低收入家庭分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成果。”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说。
新办法彰显三大亮点
政策表述不再“模糊”
与此前实施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相比,新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凸显了三大亮点:
——保障对象覆盖面更广。新办法将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改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任兴洲认为:“从最低收入到低收入,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意味着整个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扩大。”
据建设部测算,目前全国仍有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近1000万户,占城镇家庭总户数的5.5%。随着《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实施,更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将纳入政府的保障视野。一共4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关键字:廉租住房,房价,政府,政策,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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