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起实施,它将彻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规划制度,进入城乡一体化的规划管理时代。CFP/沈凯资料 小产权房正成为当下国内热点话题。先有12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小产权房。”三天之后,即有媒体报道:“国土部称符合规划的小产权房可考虑转为合法”,但是同日国土部又称:“符合规划的小产权房转为合法”的报道失实。在此不到72小时的有无、前后、进退、正反、损益、盈虚、祸福之间,几千万的小产权房的业主和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和利益在天地之间转换,真可谓:“长安有贫者,为瑞不宜多”。
全面解读有关国务院会议的报道内容,它确实强调了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小产权房,但是该次会议并没有强调不去有效解决小产权房问题。这是第一次公开报道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城镇居民不要购买小产权房,也是第一次公开报道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小产权房问题,由此反倒说明了小产权房已经成为国务院关心的重点、热点的民生问题。
因此,有关小产权房的问题,无论是国务院的会议,还是国土资源部的正反合的说法,实际上同条共贯,一切皆缘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城乡规划法》下月即将付阙施行。也正是这部法律的即将施行,从而将小产权房问题投送到了中国改革热点的顶端,全民聚焦的捌点。
1.《城乡规划法》施行需要对集体所有的土地有一个依宪交待
中国小产权房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根据近年来村镇建设统计公报和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资料,截至2007年上半年,全国实有村镇房屋建筑面积已达到330亿平方米,其中住宅270亿平方米左右;公共建筑近30多亿平方米;生产性建筑30亿平方米左右。通过带房入城、旧城改造、合村并镇、新农村建设、城镇居民的依法建造、村集体直接开发、合作开发、各种形式的信托持有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小产权房已达到现存全国实有村镇房屋建筑面积330亿平方米的20%以上,其中涉及到村镇住宅的大约50多亿平方米;涉及到村镇生产性建筑的规模也很大,它甚至已成为许多中小企业、三资企业的主要的生产场所、仓储场所。一共11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下一页 关键字:《城乡规划法》,小产权房,改革,土地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