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义——有利于加强土地宏观调控
这次调整是城市建设用地管理特别是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制度的一项改革,意义重大。由于中央部门主要审查用地规模、区位和规划用途,许多具体的审查事项放到了省一级,有利于国家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强化省级政府责任;在国务院一次性批准用地后,城市向省级申请实施方案应当更便捷、灵活,有利于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能;调整审批方式后,国土资源部可以从许多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腾出更多精力,加强调查研究与对地方工作督导,有利于更好地转变职能,强化用地监管。
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申报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应严格控制在当年中心城市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内。申报居住用地的,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要求,切实保证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住房用地不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据此,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都将对城市居住用地进行审查,以保证国务院有关调控房地产市场政策的落实。应该说,新的城市用地审批方式,将有助于上述三类住房的建设,稳定城市商品房价格,对于解决好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具有积极作用。 一共3页 上一页 1 2 3关键字:国土资源部 审批权 监查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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