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本市创建的66个“四高”优秀住宅小区验收工作已“鸣金收兵”,获奖名单即将公布。为了让“四高”小区更加名副其实,一些市民建议:对预评上“四高”的优秀住宅小区,应在媒体上公示,接受市民的评点。 近年来,创建“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质量施工、高标准管理”的住宅小区,不仅是政府大力倡导和开发商努力追求的,也是广大市民迫切需求的,它推动了住宅质量的整体提高,使住宅小区建设更具现代化、人性化和功能化。
一些市民认为,本市精神文明单位评选等,都实行了公示制度,目的就是让最有发言权的老百姓来共同参与和评判。这样做,首先能避免少数人“一锤定音”,甚至有“猫腻”,最终经不起事实的考验;其次,可避免以往曾出现过的“四高”小区名单刚公布,被评上的某小区居民就反映强烈的现象。他们认为对照“四高”小区标准,该小区根本不符合标准,不知是怎么评的?倘若先在媒体上实行公示制,让市民来评头论足,即使该小区存在不符合标准的问题,还能取消其资格,然后再正式公布,这样,有关部门就不会处于被动地位。
“四高”小区已成为申城新建住宅的表率。只有实行公示制,才能使“四高”优秀小区评得开发商和老百姓都口服心服,而不是徒有虚名。 关键字:住宅,小区,质量,文明,开发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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