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称:“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公布,去年本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居住消费支出为1436元。其中,水电煤燃料支出616元,房租和物业管理费支出为243元”。有读者提出质疑:去年本市商品住宅均价是6698元,不少贷款买房的家庭月供都很可观,统计数据明显偏低。
实际上,在经济学中,只有购房后发生的诸如房屋维修之类的费用才计入住房消费。根据国际惯例,商品房价格是不直接计入CPI(消费物价指数)的。因为买房属于投资范畴,是将自己的流动资产转为固定资产。CPI包含了居住类价格(目前我国权重占13.2%),但不是直接购买商品房的价格。
时届“3·15”,社会再次聚焦老百姓的居住权益问题。窃以为,居住是每个家庭的必然消费,然而并不意味着每个家庭都要为此去买房,这要量力而行。有人住在自己的产权房里,有人住在国家、集体或私人的产权房里。在分配不尽合理的社会现状下,政府的政策取向首先应该是保护老百姓的居住权益。对于那些低收入家庭来说,廉租房、租赁型经济适用房以及社会性出租房或许是最好的选择。上海政府部门正在试点扩大廉租房,把直管公房减租金纳入廉租房范围。
住房子是消费,买房子是投资,在统计中通常这样认定。在商品住宅的两重性中,容笔者借用哲学上的语言来阐述,居住是“第一性”的。为保护低收入者的居住权利,培育和扩大租赁市场无疑是最重要的。目前的低收入者以及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年轻人,心态要释然,不必急于去挤买房子一条路。
末了提醒一句,因为是投资,买房子不一定都能保值增值。持有房子是对资源的占有,对超过一定标准的政府还要征物业税。 关键字:房价,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CP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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