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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可能今年展开试点 征税对象目前尚未确定
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7年3月20日13:39 第一财经日报 任绍敏
    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建设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日前表示,物业税可能将在今年展开试点,如果顺利,明年向全国推广。 

  顾云昌是在上海交大房地产总裁高级研修班进行演讲后作上述表示的。他表示,去年是房地产政策井喷年,今年是政策落实年,政府要全面规划税费,重点切入物业税,物业税开征势在必行。 

  在演讲之后接受专访时,顾云昌表示,关于物业税,他了解到的情况是正在找试点单位和试点城市,整个税基没定下来,是大面积征税还是第二套房子征税,多大面积算大面积,都还没有确定。总的方向是今年搞试点,如果一切顺利,明年可能向全国推广。 

  物业税又称“不动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属于保有环节税收。 

  早在2005年,开征物业税便一度成为各界关注热点。2006年开始,国税总局在北京等七个城市开展物业税的模拟空转,以期为开征提供数据支持。今年1月25日,国税总局下发的《2007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将“研究物业税方案”列入2007年的工作范围。“两会”期间,提交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财政预算报告草案中,也提及要“研究开征物业税的实施方案”。 

  顾云昌认为,目前我国房地产领域开发环节税费杂乱,流通环节税费高,保有环节的税比较缺乏,合理科学的税收应该是开发环节清楚、流通环节税费低、保有环节征税。 

  “开征物业税可以体现社会公平,节约用地、节约资源,改变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现状,作用是多方面的。”顾云昌说。 

  事实上,由于2006年房地产调控政策频出后,仍难抑制部分地区房价猛涨,对多套房屋开征物业税的呼声自去年就已经出现,但也有观点认为即便是开征物业税,也难改变房价走高趋势。“两会”期间,一些代表委员也认为,开征物业税对调控房产市场值得期待,但它同时是个复杂工程,需要找到恰当的平衡点方可实施。 

  顾云昌表示,开征物业税可能会影响一些长期投资者积极性。“英国有物业税,照样出现拥有几百套房子的房东,关键看怎么经营,物业税不可能收得很高,税基、税率、税种怎么样,目前均无定论,很难说会影响投资者。” 

  顾云昌同时透露,在房地产金融领域,房地产产业发展基金、房地产企业债券、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等有关规定基本方案已经确定,今年可能出台。
关键字:物业税,顾云昌,房地产,开发,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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