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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多群租户减掉3成 绿城小区临时公约半年见效
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7年3月4日9:50 新民晚报 潘韵雯 鲁雁南
    半年前,207家群租户曾让浦东花木绿城小区的居民怨声载道;半年后,居委物业听取居民意见联手推出的“临时公约”,减退了三成群租客,没有发生一起治安事件。但绿城居民区党总支书记蔡志兴却不敢松懈:“‘群租’界定难、处理难,要真正杜绝还要拿出更好的办法”。蔡志兴告诉记者,绿城小区已把这个月定为“管理群租月”,防止群租客“回流”。

    根据去年7月1日实施的“临时公约”,整个绿城小区的入住情况都在物业登记“备案”。“哪些房子空关,哪些房子转租,我们一清二楚。只要访客报上门牌房间号,保安一般都能作出基本判断”,小区物业公司保安部负责人丁先生介绍,现在的业主要将房屋出租,必须先承诺不转租、不分隔才可办手续,物业还会派人上门查看房屋是否进行了分割。物业统一制作小区出入证,限量发放门禁卡,每户最多不超过6张。

    联系税务部门,依法要求房东、二房东按时缴纳租赁税;租客需本人到居委登记办理暂住证等“新政”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群租”。小区自住客彭先生说:“自从居委物业联手治理群租,半年来楼下凭门禁卡出入的安全门就再也没被踢坏过。”

    蔡志兴也坦言,“临时公约”只能起到疏导作用,群租是个还未被清晰界定的概念,朋友亲戚住一起,算群租吗?单套房屋多少人住算群租?同住人的身份关系和群租行为是否相关?一连串的问题还有待明确回答。

    “规范租赁行为,消除‘群租’隐患”是今年上海市平安建设的八项实事项目之一。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宋锡祥认为,应对群租现象最关键的是尽快立法,建议修改《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增加条款,对房屋群租作出界定、明确群租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设置必要的出租条件和禁止条件。

    宋锡祥认为,目前情况下,像绿城小区这样居委联手物业“自治”是减少群租比较可行的办法。即使立了法,也需要有关部门、物业和居民配合,多管齐下,方能将群租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关键字:物业,群租,房东,租赁,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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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潘韵雯 鲁雁南”撰写的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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