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 项目违规现象有所抬头
《通知》指出,最近一些党政机关违规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现象又有所抬头,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有的违反审批程序,越权审批,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筑面积;有的不注重建筑的使用功能和经济实用性,盲目攀比,贪大求洋,搞豪华装修;有的不惜贷款、举债,甚至挪用扶贫款、救灾款等专项资金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通知》指出,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违反规定建设办公楼等楼堂馆所,追求和攀比办公场所豪华气派,是一种严重的铺张浪费行为,也是一种滥用权力的腐败行为。
《通知》指出,虽然我国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在不断增强,但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体人民的生活还不富裕,国家建设和发展需要办的事情还很多,必须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必须继续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坚决抵制贪图安逸、追求享乐等不正之风,为全社会做好表率。
建筑设计秉持节约原则
《通知》要求,所有新建、扩建、迁建、购置、装修改造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今后一律不再审批党政机关新建、改扩建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建设项目;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必须体现庄重、朴素、实用和节约资源的原则,办公楼面积标准要严格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省部级办公楼综合造价不得超过4000元/平方米;办公楼项目建设投资,统一由政府预算内投资安排。一共5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关键字:办公,国务院,建设,机关,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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