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 房产政策
上海财税局:二手房个税5月30日给说法
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7年5月29日9:15 新民网 王弘
    5月25日,沪上有媒体报道称,关于二手房交易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将被打破。原先可自行选择总房价1%(普通住宅)或2%(非普通住宅)或个人所得的20%比例进行征收,一张由上海市财税局下发的“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却将二手房交易税率定死在个人所得的20%。据该媒体报道,通知同时要求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加强对二手房交易个税的征管。

    此通知一出,在市场上立即引起了颇大的震动。25日稍晚,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通过媒体出面否认了该传闻,并表示按既定政策执行。

    上海市财税局称5月30日将就此事发表官方统一口径 

    5月28日下午13点15分左右,记者连线上海市财税局办公室。该办公室工作人员首先确认先前确实发过一个关于二手房交易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的说明性通知,但否则该通知将二手房交易税率定死在个人所得的20%。究竟二手房交易个税如何征收?目前市场就此猜测频繁,该工作人员表示,上海将继续按既定政策执行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征收,也就是可自行选择总房价1%(普通住宅)或2%(非普通住宅)或个人所得的20%比例。

    这张由上海市财税局下发的“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是否为了加强二手房交易个税的征管?是否会核查房子以往的交易记录、契税档案等,减少买卖双方“做低交易价”的可能?该工作人员表示,上海市政府将于5月30日将就此事发表官方统一口径,所以具体情况目前不得而知。 
 
    卢湾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否认曾收到通知

    据先前媒体报道,该通知是由上海市卢湾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率先挂出的。随后,新民网致电卢湾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该窗口工作人员一听是问二手房交易征收20%个税,立即表示“从未收到过相关通知,目前也未开始执行”。
关键字:卢湾,房地产,房价,二手房,税收
>>相关新闻
·公安部新构想 户口迁移有望只需合法固定住所
·境外人购买商业房产须知
·上海地税局态度突变二手房交易20%个税恐难严征
·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有入市前科遭置疑
·物权法这把“尚方宝剑”能否破解业主维权难题?
·抑制奢侈需求 大户型保有税开征发出信号
>>摘自“新民网 ”的资讯
>>由“王弘 ”撰写的资讯
新闻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