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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淮:应该关注困难人群 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
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7年5月30日15:52 经济参考报 洛涛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在第二届中国环渤不动产发展论坛上表示,就当前房地产业政策的分析和判断,规范完善房地产市场交易将成2007年调控重点。 

    “我想如果有什么政策可以讨论的话,那么就是规范完善这个市场交易,将成为2007年关注的焦点。”陈淮表示,这个规范不完全等同于过去几年颁布的文件,过去的文件主要强调打击骗贷、抑制信息,对消费者的欺诈等等。今年有一个最引人注意的地方在于“两会”通过了一部重要的民法是《物权法》,《物权法》中的内容有九成以上是和房地产这种不动产社会约定、社会共同行为规范联系在一起的。尤其是关于房地产住房的买卖交易持有登记、转让、房地产中的公有部分、共享部分和私人持有部分的关系,以及公共设施和住宅设施之间的关系等等,意味着房地产业的发展进一步纳入到法制轨道,而且进一步纳入到以维护产权人利益,老百姓利益,所有者利益为基本出发点,同时兼顾公共利益,兼顾社会发展的长远利益的法制轨道。 

    “今年中央将会更加关注困难人群。”陈淮认为,困难人群是有工作、有一定的收入,但是这个收入最多就满足自己吃饭,收入水平在最低工资线上。这被定义为完全没有住房消费能力的群体。就在今年,县级以上的城市都要建立廉租房制度,要做到应保尽保,就是完全没有住房消费能力的群体,政府应该给他们解决、提供满足最基本生活需求的住房。这个目标实实在在,而且很硬,没有任何含糊的地方。 

    另外,还应该注意的是,除了完全没有住房消费能力的人和完全有消费能力的富人,中间还有一个大群体,就是住房消费能力不足的人群,住房消费不足的人群,又分为租房消费能力不足的人们,一个月最多有200块钱但是租房要600块钱,和购房消费能力不足的人,买一套房子可能只有10万块钱,可是一套房子要50万块钱,是不足或者说严重不足,对住房消费能力不足的人群分别采取扩大廉租房覆盖范围,调整改革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办法以及调整住房供给结构。
关键字: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房地产,物权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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