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社科院院长,宋林飞一直关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在今年两会期间他就提交了多个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提案。6月7日,宋林飞就南京市出台房价调控政策问题接受本报采访时认为,政府的干预取向和时机都没有错,虽然可能措施上有需要优化的方面,这与法学界的“一房一价涉嫌行政违法”的观点形成了鲜明对比。
记者:近期,南京市物价部门连续出台“一房一价”、“售房不得高于5月14日房价”等多项措施,您对此有何看法?这会不会有政府干预市场的嫌疑?
宋林飞:今年以来南京房价上涨过快,成为继上海、北京、广州、深圳等之后房价上涨过快的又一个大城市,这直接影响南京市民改善住房生活条件的目标,影响和谐社会建设,我是赞成政府管的。
对于“买房难”这种重大的民生问题,政府始终要给予高度关注。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于市场必要的干预,不仅是可以的,有时也是必要的。一些专家和媒体近来对南京市政府部门的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举措,有些不理解,甚至颇有微辞。然而,4月份南京房价上涨最快,该月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同比上涨11.5%,个别楼盘每平方米单价竟然上涨近千元,在这种情况下放任不管就是政府职能缺位。
近几年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已经连续3年强调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问题,今年尤其强调地方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来。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干预,尽管有的具体举措有待优化,但其取向与时机的选择无疑是正确的。
记者:有一种说法,南京的房价涨幅之快让地方政府颇有难以控制的感觉,所以不得不以非常手段去控制房价,对此您怎么看?
宋林飞:政府可以干预市场,但不能随意干预。南京市近期房价上涨已经进入“非常时期与非常市场”,因而政府采取“非常手段”是必要的。
现在的问题是,政府究竟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干预市场?我认为,一是市场扭曲。房价过快上涨,属于市场扭曲。从商品价值规律来看,是价值与价格的背离,是价格泡沫现象的加剧。二是市场失灵。房价不断趋高,一些低收入者家庭买房难的问题更加突出,一些贫困家庭实现小康住房目标的希望更加渺茫。
记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您认为政府管理与控制房价的正确职能与职责是什么?
宋林飞:避免房地产投资过热或消费偏冷,是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的主要途径,是政府短期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也是政府必须长期跟踪与化解的矛盾。我认为,政府的责任是及时发现与纠正房地产市场扭曲问题,解决房地产市场失灵问题,培育合理的价格市场形成机制,优化银行信贷政策、土地管理政策与税收政策。 关键字:房地产,投资,房价,商品房,调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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