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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新政突袭楼市 上海再出调控之手?
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7年6月20日14:40 中国房地产报 刘笑一
   “上海拟按20%税率严征二手房买卖个人所得税”传闻刚刚被政府部门“辟谣”,另一个“流传已久”的住房税收政策紧接着在上海悄然出台。

    6月13日,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关于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征免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7月15日起,将对非普通住宅转让征收土地增值税,但个人转让普通住房的仍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其中,居住满五年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征收。对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税务机关可实行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凡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转让收入的0.5%征收,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

    记者查阅相关规定,可以暂免征税的普通住房包括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在内环线以内的低于17500元/平方米,内环与外环间的低于10000元/平方米,外环线以外的低于7000元/平方米。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为非普通住房。

    此前北京和杭州已经先行一步。从去年12月1日起,北京已对个人转让的二手非普通住宅,按转让交易价格全额1%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三年的全额征收,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满五年的免征土地增值税;而曾一度被叫停的杭州征收土地增值税政策也从今年2月起开始落实,核定征收的税率为转让价格的0.5%。

    对于上海有关部门突然出台这一对非普通住宅转让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政策,记者随即采访了沪上多家中介公司。而相比于“20%个税政策”传闻出台前的严阵以待,各大公司有关负责人均平静回应,“这个政策算是蛮温柔的,不会对后市有多大影响,毕竟税率是比较低的,适用范围也相对小”。

    事实上,这也并非上海首度开征土地增值税。

    上海中原地产研究咨询部总监陈宁告诉记者,上海已从2005年6月1日起对花园洋房和独栋别墅这两类非普通住房的转让开征土地增值税,这次则将征收范围扩至所有的非普通住房。而对于别墅而言,由于二手转让交易较少,该条例暂未对其构成影响。

    “上海确定了转让收入0.5%的核定征收税率,这个比例不算高。”上海汉宇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交易管理部经理倪岱尔认为,基于针对的只是非普通住房且税率较低,所能造成的影响还是有限的。

    “饶有意味的是,这一税收新政距离正式实施还有1个月的‘缓冲期’,这在之前上海出台此类政策时较为鲜见。”倪岱尔称。

    在他看来,上海在这个时候落实非普通住房转让的土地增值税,地方政府的调控意图在其中若隐若现。

    “上海楼市这几个月以来回暖趋势明显,从前一阶段上海拟从严征收二手房个税朝令夕改的风波看,上海政府部门是想要稳定楼市。但是二手房个税的突然出台,打击面太广,市场一时难以承受,而非普通住宅转让收取土地增值税影响就比较小。”倪岱尔说。

    “这个政策的影响不大,只是为前些日的二手房个税暂缓出台做一个注脚。”倪岱尔认为,“接下来,可能还是会出台20%个调税政策,预计7、8月份就有可能”。
关键字:调控,二手房,房价,房地产,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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