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与几位地产界人士相聚,谈到了北京清理炫富广告、带有“豪宅”等字眼的地产广告纷纷被撤下一事。一位地产界人士满腹委曲地说:“现在房地产开发商动辄得咎,已由‘宠儿’变成了‘弃妇’。”另一位地产界人士则是愤愤不平地说:“岂止是‘弃妇’!你看看网络舆论,开发商早就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开发商何以成了“过街老鼠”?我义形于色道:“在建筑材料上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甚至敢以毛竹片充当钢筋;在销售上雇用房托、采用销控手段,利用信息不对称哄抬房价;在开发经营活动中拉拢腐蚀党政干部,使房地产成为腐败的易发区和高发地……开发商不成过街老鼠,谁成过街老鼠?”听了我的“高论”,一位地产界人士无奈道:“照你如此说来,难道我们开发商真的都是牛鬼蛇神转世投胎而来的?”
“前半夜想想自己,后半夜想想别人”。小时候母亲常将这话挂在嘴边,开始听母亲说此话时,我还以为这是教育一个人要焚膏继晷地勤于思考,待到长大后才懂得此话真正内涵是“做人要懂得换位思考”。那天听了那位开发商的话,是夜我倒真的辗转不能成寐地深思起“开发商何以成为过街老鼠”这个问题来。
一个池塘里,如果一条鱼死了,一般而言,死因自然在于这条鱼自身;但如果一个池塘的鱼全都死了,死因难道还在鱼自身吗?
“豪宅”、“奢侈”、“至尊”、“顶级享受”……从本质上讲,这无非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但是,为什么其他行业“大吹大擂”问题不大,惟独房地产成了“出头鸟”,首当其冲饱受诟病呢?关键是开发商“首当其冲”处在了我国目前社会保障体系缺失的风口浪尖上。
现在,随着讨论的深入,大家基本上已经取得了共识,即住房不仅具有商品和投资品属性,同时兼有公共品属性。但是,无庸讳言,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曾走过弯路,在走弯路的过程中,开发商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房改重要标志性文件之一的“国发[1998]23号”曾明确规定,要“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其目标群体为中等收入和低收入家庭,大约占全社会家庭总数的70%。此后,虽然经济适用房政策作了调整,“国发[2003]18号”重新明确“经济适用住房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其目标群体被明确为中等偏下收入及低收入家庭,大约只占到全社会家庭总数30%的群体。但是,“国发[2003]18号”文件在“完善住房供应政策”方面十分明确地指出,要“逐步实现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也就是说“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这是一个需要逐步实现的过程。
但是,从“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到“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并不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而是一个“大跃进”的过程,一跃进还跃进到了“以高档商品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这其中最关键原因在于一些地方政府的领导受庸俗发展观的影响,在谋求发展时只管“快”不顾“好”。他们不是将自己定位为民众住房的保障者,而是将自己定位为经营城市、以地生财的谋利者。对于地方政府经营城市、以地生财的行为,许多开发商是举双手赞成的,有些则是积极参与其中。这是因为,诚如有人所说:经济适用房少了,房价发烧高涨,普通百姓受不了;经济适用房多了,房价感冒低温,房地产开发商受不了。为了最大限度地“以地生财”,许多地方没有给民生用地预留空间,对住宅用地全部实行了一个口子的“招拍挂”供地。商人无利不起早,开发商“价高者得”获得土地后,为追求利润盖的自然全是高档商品房。即便是到了把住房供应结构调整作为宏观调控重头戏的今天,国家统计局今年1~4月房地产开发投资统计快报显示,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投资仅占商品住宅投资的17.2%。
在“豪宅典范”、“上流人家”、“国际高尚住宅”扑面而来的同时,我们社会的贫富差距却越拉越大。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日前应邀为国家广电总局作审计工作专题报告时坦陈,中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马太效应”,穷人愈穷,富人愈富。在贫富差距越拉越大的情况下,社会保障体系缺失的矛盾自然越发尖锐了。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历来有“无商不奸”和“无奸不商”的说法,虽然随着市场经济理念的普及,商人的“奸”已由贬义的“狡诈”演变为褒义的“灵活”,但是,商人在人们心目中的“圣洁”程度,依然是不敢望教师和医护人员项背的。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但是,教育产业化后,教师的形象还有以前那么“光辉”吗?医护人员是白衣天使,但是,医疗产业化后,医院成了百姓眼中的“榨钱机器”,医护人员要“戴着钢盔上班”了。开发商仅仅在网络舆论中成为“过街老鼠”,难道还不是一件幸事? 关键字:章林晓,房地产,房价,经济,经济适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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