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是这样区分的,现在建设部已经把我们的保障体系从低保的范围扩大到了低收入人群。也就是说,即使房价降下来也买不起房的这批人,也纳入到了“应保尽保”的这个范围里面,应该保障的就去全力保障。所以我觉得随着我们的住房保障体系的推进和建立,中低收入者可能更多的是要寄希望于政府来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 而市场化供应的一些房子,特别是高端的,完全可以由市场化规律去决定。你为了住更大的房子,占有更多的资源,自然应该付出更大的代价——你要交税。而这部分税赋更多的要转移到政府的财政收入里面去,开展保障中低收入人群的工作。我觉得这是可以达到的。但是同时要提到的一点是,在中低收入和高收入者中间还有一批中等收入的人群。我觉得这一块需要开发商有所作为,就说在普通商品房上,要多造一些中等收入人群也能够享受的住宅。 实际上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更多应该是政府在主导,如果开发商参与的话,可能会因他的利润要求等各方面有所限制。我觉得更多的主导性还不能完全要求开发商而应该由政府来决定。一方面需要政策方面的强制要求,另外一方面因为中低价房可能在土地出让或者是税赋上面有些政策上的倾斜。尽管房产商利润低,但是他投入的资金成本也相对少,有些有实力的开发商或者是有社会责任感的开发商会愿意来做这些事情。 那目前来说,还是应该多渠道去解决。我觉得这里有对未来房屋供应的一种预判或预期。此外还有两种方法,一是中低收入者积极努力去创造财富,变成高收入者;二是如果因为实际的困难和一些不可抗拒的因素,他无法向上,那么就只能等待政府的支持。 总之,我觉得还是要有所区分。整个的城市化进程伴随着房价的上涨,这不仅仅是中国的现象,全世界都是这样。所以我还是呼吁廉租房体系尽快完善起来,有大批量的房屋提供给中低收入者。 关键字: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开发商,房屋,商品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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