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贵州来沪的白领欧阳小姐,在去国际丽都城办理购房手续时,与销售商主管王森发生了冲突。事后欧阳经验伤为头皮、右腕软组织挫伤、左臀部软组织挫裂伤。为此,欧阳小姐把王森、销售商瑞和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瑞和公司)及房产开发商丽都置业公司(丽都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上海静安法院一审判决由王森及瑞和公司赔偿欧阳小姐医疗费、交通费和误工费总计人民币1106.13元。 2005年7月13日下午,欧阳小姐前往丽都城销售中心办理相关的交房手续,与瑞和公司雇员王森相遇,因双方在此前购房过程中产生争议,遂两人话不投机半句多再度掀起冲突,致欧阳小姐受伤。今年3月,欧阳小姐起诉到法院称,那天自己一人前去办交房手续,王森却对自己百般刁难,故意不办,还籍口殴打自己造成头部、手臂和臀部多处受伤,遂要求3被告共同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财物损失及抚慰金1.7万余元。 法院认为,欧阳小姐在与王森争执中受伤,有验伤通知、病史资料及警署调查笔录为证。考虑到王森与欧阳小姐原先就有积怨而再发冲突,从男女强弱及双方所处环境及伤情程度分析,王森理应对欧阳小姐遭受伤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瑞和公司又与王森存在雇佣关系,在冲突发生时欧阳小姐身为购房客户去办公场地,瑞和公司对冲突未能进行有效的劝阻,应承担赔偿连带责任。 关键字:国际丽都城,开发商,房价,房地产,静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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