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制冷效果不好,正好信箱里有家电维修的“小广告”,徐先生图方便与对方联系上门维修。没想到不仅空调没修好,空调压缩机还被换了个二手的。
近日,徐先生发现自家的空调制冷效果不好,正好信箱里有家电维修的广告,还声称是街道服务中心专为方便居民开办的,收费合理技术过硬。于是,便与对方联系维修。不久,维修人员上门检查,说是压缩机坏了需要更换,并说可以换个价钱便宜点的二手压缩机,质量保证没有问题。一番讨价还价后,双方以1000元成交。
两天之后,“新”压缩机安装好了,但试机后故障依然存在。经维修部负责人又一次检查、加液,才有了制冷效果。是否真的是压缩机坏了,徐先生产生了怀疑,要求维修部提供换下来的原装压缩机。对方却支支吾吾始终不肯提供。无奈之下,徐先生投诉至消保委。
嘉定区消保委调查后发现,该维修部根本不是街道服务中心开办的,甚至连合法经营的手续都不具备。消保委根据《消法》等有关规定,对维修部负责人进行了批评,维修部向徐先生表示了歉意。徐先生也表示尽管维修部的做法不对,但维修工冒着酷暑拆装空调,确实辛苦,自愿支付了200元维修费。
误信小广告,自己吃苦头。一些不良经营者往往在维修过程中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此,提醒消费者注意:维修家用电器时,请尽量联系保修卡上标注的特约维修部修理,千万不要贪图一时之便,到无证摊点维修。一旦发生争议,应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键字:空调,维修,服务,家电,消保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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