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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应分五步走 签合同之前先验“五证”
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7年8月27日14:56 房地产时报 田苗苗
  日前,浦东消保委接到不少投诉。方女士投诉称,自己看好了一套商品房准备购买,在签购房合同之前,为求放心,要求查看开发商的“五证”,售楼处工作人员说要先缴1万元定金,才能查看。买房心切,方女士无奈只好缴了定金。售楼小姐这才拿出了“五证”的复印件,方女士提出要看原件却遭到拒绝,售楼小姐说原件在总公司,售楼处只提供复印件。

  近期,不少消费者反映要求查看开发商“五证”时遭到拒绝的情况,还有人反映开发商只出示复印件,甚至个别开发商还要求购房者先缴上押金才出示“五证”。浦东消保委表示,开发商的上述要求都是不正当的。面对这样的开发商,购房者一定要慎签购房合同,以免掉进陷阱。

  对此,浦东新区消保委提醒广大购房者,稳妥的购房程序应分五步走:第一步是先选择楼盘,看房;第二步是核验与楼盘相关的法律文件,审查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第三步是签订认购书,缴纳定金;第四步是签订购房合同,办理其他手续。需注意的是,开发商出示的“五证”必须是原件。因为复印件很有可能伪造或变造,其真实性有待考证。
   
    商品房销售必备“五证”

  必须具备的“五证”是指:1、《国有土地使用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关键字:开发商,发电厂,土地,规划,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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